神剑没入树桩,将参天巨木彻底中分。
断口似乎并不平滑,还有许多焦灼的痕迹,想来是因为携带着火口的余温,更嘉其锋锐。
庆云想要伸手去拔剑,可是剑柄依然散发着高温,庆云有所感而止。
徐太太笑呵呵地走了过来,他捧起地上的积雪盖向神剑斩痕。
一捧接着一捧,激起了阵阵青烟和刺刺拉拉的响声。
但白山之雪用之不竭,没过多久,青烟和响声便停止了,雪渐渐堆积了起来。
神剑的高温已经得到压制,徐太太一只脚踩住树干,双手拽住剑柄两膀用力,这才将剑身缓缓抽出。
这一剑,嵌得好深。
庆云惊奇的发现,那是一柄重剑,剑体的厚度和剑身的长度都要胜过自己的佩剑干尝断。
巨剑无锋,说它是铁尺却也不妥,因为剑脊高耸非常容易分辨。
剑身并不平整,有着树根一般的脉络虬结,凹凸不平。
那些蜿蜒的虬结让剑的视感富有明暗的变化,
整把剑如沐星芒,斑斓点点,透射着天外之物特有的奇瑰。
庆云对玄铁重剑不免好奇,开口问道:“国师,可否借剑一观?”
“自然!我本就说过,这神剑初成,会首先交给檀君检验成色。
来,来,来,请檀君惠鉴点评。”
庆云伸手去接剑。
徐太太五指一松,庆云便觉得手中猛地一沉!
“好家伙!这是一把铜剑?”
庆云握惯了刀剑,目见器形,便可大概估摸出重量。
以眼下神剑器宇,普通的铁剑根本不可能如此压手。
“我之前说过,此剑乃是鲜卑九天玄铁所铸。
九天玄铁降与天外,混有异金,不但较凡铁为重,而且还蕴含一种荒古的力量,可使万物枯糜。
为此剑所疮,伤口久难愈合,极易溃烂成痈。
故我曾言,此剑一出,天下无锋!
否极之器,佑国常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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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节我们首先先讲一下所谓的鲜卑九天玄铁。前文其实就已经提过,今日所谓西伯利亚,就是鲜卑利亚转音,那然色布斯台音布拉格里的“色布斯”也是从鲜卑字根而来。西伯利亚是世界上陨坑最密集的地方,因此也形成了许多特殊矿脉(包括钻石矿)。因此所谓鲜卑九天玄铁就是西伯利亚的陨铁。
陨铁之所以重,首先是因为不纯,其中会混有许多其他金属杂质。另外我们通常所说的铁的密度大约等于Fe56的密度,因为铁的同位素中Fe56占到了91.72%处于绝对优势,其次为Fe54,5.8%。再次为Fe57,Fe58,而Fe54,Fe59则比较罕见。地球上现存的铁同位素基本可以被这6种概括。但是在宇宙空间中,还存在有一种活化石般的铁同位素Fe60。这种铁同位素被科学家成为“濒临灭绝的放射性核素”。它们只会在大规模超新星爆炸时由Fe59捕获多余中子形成。太阳系的原生过程也产生了一些Fe60,都生成与46亿年前。Fe60不会自然形成,只会随着半衰期不断减少,因此濒危。但同时,Fe60又是一种半衰期非常长的放射性元素,其半衰期达到了260万年。也就是说2克的Fe60在260万年后才会变为1克,另一克经β-衰变分解为Co60和β射线(电子)。这样长的半衰期在短时间内基本可以被认作是稳定的。而Fe60也因此成为最好的宇宙测龄元素之一。
我们都知道铜的平均分子量在63.5左右,而且古代的铜通常是锡合金(青铜)或者锌合金(黄铜)。所以分子量为60的玄铁(Fe60)和铜合金的密度会比较接近。Fe60虽然半衰期很长,β射线的放射性也很弱,但这终究是一种放射性材料,因此具有枯糜之力,伤口不易愈合。我们前文介绍过,在古代疮口化脓,是很容易出人命的。所以这样的玄铁重剑在当时绝对堪称否极之器。
(读者代表:hei~tui~又在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!)
菘菜,就是白菜,原产长白。
玉稷,嗯,这个就要好好说说了。所谓五谷,稻,黍,稷,麦,菽。稻指水稻,也就是大米,麦指小麦,黍指黄糯米,菽是豆类统称,皆有定说。唯独这个稷,历代大能吵了几个世纪,没有定说。但非常奇怪的是《说文》:稷,齌也,五谷之长。这个稷既然被尊为五谷之长,饮食来源,甚至与祭祀(社)并称用以指代江山,却没有人能说得清它是什么东西呢?
我们可以整理一下关于稷的主要说法:
1.黄米说
《康熙字典》:《徐曰》案本草,稷即穄,一名粢。楚人谓之稷,关中谓之糜,其米为黄米。
在这里,穄、糜子既黍。黄米说等于认同稷既黍,然而五谷当中这两个物种是分开的。
《文始真经?五鉴》曰:识如认黍为稷,认玉为石者,浮游罔象,无所底止。
直接就是开喷,认为把黍任城稷简直是认知的下限。
《本草纲目》:黏者为黍,不黏者为稷。
这里我们可以知道:稷非黍,但是都是黄色的颗粒,不黏。
2.高粱说
《国语?晋语》:黍稷无成。注:稷,梁也。
《广雅疏证》:稷,今人谓之高粱。
然而《三字经》:稻粱菽,麦黍稷,此六谷,人所食。
《后汉书?礼仪下》:筲八盛,容三升,黍一,稷一,麦一,梁一,稻一,麻一,菽一,小豆一。
可见稷,黍,梁,三者均为独立物种。
3.粟说
孤例,郭璞注《尔雅》曰:今江东呼稷为粢。三国孙炎又注:稷,粟也。
这里明显记载江东方言,因为粢是谷类,是水稻。这里指的是《齐民要术》所谓:然今人专以稷为谷的出处。
粟是小米,二者不同类。
4.其它描述
《通志》:稷苗穗似芦,而米可食。
《管子书》注:凡经言疏食者,稷食也。稷形大,故得疏称。……汉人皆冒梁为稷。
让我们总结一下,这个东西有穗,和高粱相近,实黄色,个大,不粘……这不就是,玉米吗?可是玉米……不是原产美洲吗?
哥伦布大交换论,笔者明确表示是不支持的,但是我们还是要严谨的讲讲其中的逻辑。
根据西方观点,玉米在6000年前由野生蜀黍经人工选种而来。Teosinte(原始蜀黍)→Zea(玉蜀黍属)→Maize(现代玉米)。原始蜀黍并不原产美洲,听名字就知道,中国也有。也就是说,玉米的爷爷在中国是有产出的。玉米和高粱是近亲,稷和高粱也是近亲。稷是神农后裔,五谷神的名字,曾经亲选百草,中国农作物的选种史和专业程度远远高于美洲原著民。很明显,稷就是蜀黍向玉米发展过程中一个当中的阶段(证据,稷的粒比黍,梁大)。
玉米这个物种,本身就是不断演化的产物。6000年前的原始玉米:Theearliestntsgrewonlysmall,25cobs,andonlyoneperplant.(Spielvogel,JacksonJ.-MedievalandEarlyModernTiOurPast).也就是说,原始玉米棒只有两点五厘米大,一茎一棒(见彩蛋章)。北美的古玉米不过如是,而今天我们所见到的玉米不是以上所提到的任何一个物种,而是一个名为SweetCorn(甜玉米)的分支,这种产物的出现时间尚无定论,但号称最早可以追溯到1773年,而大规模种植都是20世纪以后的事情了。
也就是说在20世纪前,地球上无论任何一个地方都没有现代甜玉米的批量生产,但有着不同的早期玉米种类。稷就是其中之一。就像我们之前说土豆,现代甜土豆是现代农业选种产物,美洲在大发现时期之前就算有土豆,也和现代种植土豆不同,而类似的作物在中国农书中也有。花生,也是所谓北美原产物种,但是在近年的考古挖掘中,汉代汉阳古墓竟然出土了花生化石。
同理还有棉花,篇幅有限,要理清物种大交换的真正逻辑,我们放到下节再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