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十四)
阴差阳错间,荪歌实现了传说中的火上浇油。
李白只觉得自己握着剑的手都在忍不住颤抖,纵横的剑气泯灭于无形“阿月,你……”
肌肤之亲四个字,此刻却有些难以启齿。
“你与裴渊当真有了关系?”李白颓然的将剑收进剑鞘,嘴唇嗫动,轻声问道。
荪歌不明所以,这是自家养的小崽子在争风吃醋吗?
“阿兄,只是交易。”
“我留他在明月酒肆,他助明月酒肆进入世家大族的视线。”
荪歌表示,她长嘴了。
有疑问,有误会,不问不说,难不成要憋死?那张嘴又不是只能用来吃香的喝辣的。
李白将信将疑“当真?”
“没有肌肤之亲?”
荪歌:╭(°a°`)╮
她刚刚听到了什么?
肌肤之亲?
裴渊这个狗崽子,一天不贩剑浑身难受?
她终于知道李白这样潇洒飘逸的谪仙人为何会这般动怒了。
哪怕明月公子的名头再响亮,在李白心中,她都是他亲手照顾了十多年的胞妹。
荪歌白了裴渊一眼,叹了口气,将事情的来龙去脉清清楚楚详详细细的告诉了李白。
这年头,肌肤之亲这么不值钱了吗?
听完解释的李白,依旧面如寒霜,唯有在看向荪歌时对带上丝丝愧疚。
荪歌轻哼一声,就知道这种嫩呼呼的小郎君看着清爽干净单纯美好,实际上就是黑芝麻馅儿,狗起来就连狗都得甘拜下风。
“阿兄,这是我为你新铸的剑。”荪歌献宝似的,将藏在身后的剑捧给了李白。
这是她入金陵城的第二天,便亲自画了图纸,找了最好的铸剑师,为李白锻造的名剑。
剑身光亮平滑,线条飘逸流动,剑柄处雕刻着一轮惟妙惟肖的明月,剑穗也是她亲手所编织。
“阿兄,此剑还未曾取名。”
“明月剑。”李白脱口而出。
荪歌失笑“这名儿听起来倒更像是我的剑。”
谪仙人李太白的明月剑,倒也相配。
“那我是不是得把自己的剑改名成太白剑或是青莲剑?”荪歌开玩笑道。
她的剑,从未取名。
李白微微沉吟,试探道“太白剑如何?”
荪歌从善如流的应下,能与诗仙同名,是她手中剑的造化。
史上名剑何止千百,能被历史铭记的寥寥可数。
“阿兄,你放心,我对裴渊没有非分之想。”
“他长的没我好看,剑术没我高超,难不成我图他心眼黑,图他是个小弱鸡?”
小弱鸡裴渊:……
此刻,他不应该在地面,他应该在地下。
早知道,就不嘴贱那一下了。
不过,这世间万物,还真是一物降一物啊。
谁能想到乖张如李明月,竟然能这般心甘情愿的讨一人欢心。
一把明月剑,李白心中早已无半点恼火,迫不及待的要去赴宴,想把剑炫耀给所有人。
待李白走后,荪歌不悦的瞪了裴渊一眼“谁给你的胆子招惹他?”
“不贩剑,就会死?”
这么多年,她调皮耍赖,是李白为束发穿鞋,为她收拾烂摊子,对她百依百顺,似养女儿一般在大明寺照顾了她十余年。
而李白,也只比她年长两岁而已。
她想成为李白的底气,为李白托底,李白又何尝没有为了成为更好的兄长而努力。
所以,她从来都没有不平或是心酸。
没有人比她更清楚,李白值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