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是一个烈日炎炎的午后。
李太玄红着眼睛往沙地里面冲,跑到戈壁滩的时候,发现说书人正斜倚着石头懒懒散散晒太阳。
“你一天到晚瞎乐啥呢!”
他在家里受了一点委屈,心情不太好,看着朋友难免呲上一句求关注。
说书人头发蓬乱扎成一团,身穿麻布衣服,手里抱着胡琴一边拨弄一边扯着嗓子唱歌。他本是外乡人,唱西域本土的歌谣非常奇特,高音突兀而低音不准。
李太玄一听气消了一半,总算是肯坐到说书人旁边。他垂头之际用手撑起腮帮子,叹了口气,声音闷闷地开口道。
“当小孩可太难了,完全搞不懂你们在想什么。”
李太玄揪着眉头撇着嘴,两只脚晃啊晃,一副苦大仇深地样子。
“长大了就能像你一样,无忧无虑了吧?”
说书人扫了扫弦,坐起来驮着背,也算是和小娃娃肩并肩。
“是啊,大家都是过来人,长大了就好了。”
得到好朋友地理解,李太玄乐了,也伸手去拨弦。
说书人一看好机会啊,商队家的傻儿子又上当了,马上跪坐神秘压低嗓音道。
“你想知道大人快乐的秘诀吗?”
李太玄听到秘诀两个字就来精神了,他对未知强烈的好奇心,就是一次又一次遭套路的关键点。
说书人举起一根手指。
“听这一席话,逍遥一辈子。”
李太玄没想太久,从兜里掏出一个铜钱放在他手上。
说书人笑着轻轻一握,揣进怀里然后煞有介事地解开腰间的酒葫芦,摘下软木塞满足地喝了一口。
“秘诀就是开解,这两个字可玄妙了。”
他眯缝着眼睛,仰面感受太阳的温度,咽下葡萄美酒后等风味回升再笑笑。
“这叫酝酿酝酿。”
说罢又从脚边捞起一根枝桠,一边画画一边说。
“从前有一个小孩,那就是我。父母过去得比较早,所以吃百家饭长大,差不多十岁左右就开始想挣钱的门路了。当时城里有一群混混嚷嚷着要出去闯,我也没想好就跟上了这趟风,结果是饥一顿饱一顿受尽人情冷暖。有那么一回,我到一家客栈里头做短工,听到有个老先生在说书马上就着迷了。当时为了听英雄大战熊瞎子上、中、下,我每天干活就故意放慢动作,没少挨骂。后来想学这门技艺啊,就天天往老先生的住处跑,看着人就磕头拜师。”
说书人聊开心了,捏着下嘴唇往里吸气,发出响亮的哨声。
“师傅收下了,就教我说学逗唱还有口/技,日练夜练直到嘴巴出血才能跟着跑场子。我登台的高光时刻,还是在大良国一家高官的夜宴上呢,他亲自送的酒。最难熬那几年是师傅去了,没人认我,就只能边要饭边去别处发展。”
他满意地望了望不远处的住处。
“走着走着就到西域啦,这里的人和妖怪都特别喜欢听故事,我每个月总算能挣着几个铜钱。现在帐篷有了,酒也有了,虽然老大不小还没娶着老婆但也挺自在的。”
或许是说书人的声音太过柔和,李太玄听得眼皮发沉,撑着懒腰直打呵欠。
“感觉好无聊啊。”
说书人耸耸肩膀。
“开解就是一件很无聊的事,就像喝完酒还得把囊拴回去。”
他说着把枝桠交给李太玄,努努嘴。
“你也试一试啊,无聊着无聊着就啥事都没有了。”
李太玄半信半疑,接过枝桠在地上比划,委屈巴巴道。
“我知道阿爸阿妈吵架的事很重要,但是说好了一家人要去洼地做烧烤的,怎么能不讲信用呢?”
小娃娃说着,流浪汉听着偶尔拨弦唱上一句“真幸福”。
人和人的羁绊就是如此,从一个戈壁滩开始。
美好崩塌的那一夜,沙丘升起的是血月。
食尸鬼开膛破肚,要吃了整个落花城,但凡是扑到的活物都撕成了碎肉残肢。
说书人遭到严重的攻击,几乎没了半个身子,他提着最后几口气爬上高高的戈壁滩。
当他看到沙地里惊恐万分的李太玄时,第一反应竟然是笑,因为想起那每一个无聊透顶的午后和自己无聊的一生。
除了吃喝拉撒睡,就是说屁话。
回不了头啦!
身后是惊慌逃窜的人们和穷凶恶极的食尸鬼,恐怖和血腥交缠着铺天盖地压来,要把一切湮灭。
说书人连滚带爬到沙地,用仅剩的躯体护住剧烈震颤着的小娃娃。他狠狠咬着牙关,拼命把朋友往前带,每走一步皮肉都会和骨头剥离一寸。
“咝——”
小腿肉因身后的踩踏彻底掉落,说书人耗尽最后一丝力气,穷途末路时用残破的身躯掩盖住李太玄。他已经痛到失去知觉,只能感觉到呼吸在走向终结,而身下传来的微弱的哭泣声逼得他卯足力气进行最后的开解。
“今天优惠老顾客,三个铜钱可以一直听。”
食尸鬼过境,死尸越堆越高,热血变冷。
说书人一个故事接着一个故事说着,恨不得把万物生灵说个遍,可是声音却越来越虚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