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思抚摸着怜香光滑的脊背,心里面琢磨着要不要给她拔个罐。
“你在说樱樱妹妹吗?怀里搂着一个,心里想的却是另一个。哎,男人都是这样喜新厌旧。”
怜香满脸哀怨,活脱脱一个被玩弄感情的小媳妇儿模样。
“别废话,赶紧说。”
宋思哼了一声,可没心思跟她玩过家家的游戏。
“樱樱妹妹的血脉非常接近苏家祖先,和现在的族长相比都不遑多让。血脉返祖成妖兽模样,正是血脉浓郁的表现。不用太担心,等修为提升到一定地步,便可以化成人形。”
怜香叹了口气,可怜巴巴的说道:“若樱樱妹妹化形,郎君不要抛弃妾身。”
“你这磨人的老妖精!”
宋思低头一通乱嘬,把怜香弄得不停求饶,“我要离开一阵子,你帮我照看好舅舅他们。”
“嗯……嗯……”
怜香应了一声,用力将宋思的脑袋搂进怀里。
……
……
“没想到你还挺猛的,有哥当年三分风采。”
狗哥蹲在黑头脖子上面,任凭浓密的黑毛在脸上来回游荡。
“那是自然!”
宋思昂着头,满脸骄傲,“男人别的可以不行,但这个必须得行!”
从心灯里面掏出一串葡萄,往狗嘴里塞了几颗,剩下的全都自己解决掉。
心灯的通用法有三个,其中两个和自身武学重合,没有必要浪费经验。
最后一个的作用则是一发入魂,百发百中。
宋思和怜香的关系只是单纯的交易,一个饿坏了,一个想渡劫,各取所需。
至于会不会日久生情,那是以后的事情。
虽然破损严重,通用法也没用,但宋思依旧非常喜欢。
因为心灯内部存在一个空间,可以在里面存放一些物品。
烧鸡,板鸭,烤鹅……
酱肉,鱼干,腊肠……
直接塞满。
当心灯被血脉侵染完成的时候,宋思激动的泪流满面。
一年了,来到这个世界一年了,以后出门终于不用再啃树皮吃树叶了。
“驴美人死在你手里,以驴叔陶那老东西的脾气绝对不会善罢甘休。但他时日不多,应该会派几个儿子找你麻烦,自己则是坐镇老巢。”
狗哥分析的有理有据,让宋思感到诧异。
“你咋知道这么多事情?”
“想当年哥可是荆国最顶尖的法器之一,现在只是落魄,不是废了。”
狗哥甩了甩尾巴,满脸倨傲之色。
“行了行了,别说废话。”
听到狗哥又开始胡吹,宋思赶紧打断。
“时之光在汴州府出现的消息已经传开了,世家和王侯的势力往那边汇聚,全都想分一杯羹。”
话说到这里,狗哥突然嗤笑一声,“对命由天定嗤之以鼻,却又笃定自己就是天命之子。这些人注定了成不了大气,只会是别人成功路上的绊脚石。”
“嗯?我才发现,狗哥竟然还是个哲学家!”
宋思揉了揉狗哥的脑袋,惊讶的说道。
“那是自然!想当年哥把天上的月亮拉下来,神都被砸掉半条命!”
“你那是莽夫,不是哲学!”
“屁话!哲学就是肌肉!”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