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着方鹤喝饮料的样子,我瞬间觉得自己有点可怜。别的女生都有男朋友帮忙拧瓶盖,到了我这里,就是我给教授拧瓶盖。天理何在!
知道曹荣兴的身份后,陈歌几个人脸色都不好看。毕竟这人有钱有势,这又是极其严重的刑事案件,一旦被曝出去,社会影响力小不了,要是万一弄错了,事情就更麻烦了。
陈歌几个人凑在一起互相用眼神交流着,方鹤带着我吃吃喝喝。
不得不说,虽然这家店的老板脑回路多少是有点清奇的,但是做得烤串可太好吃了。
油不大,烤的程度刚好,不会太硬,也不会没熟。用的不知道是什么酱料,烤串甜辣甜辣的,非常好吃。
我风卷残云般消灭了快一半,喝了两口饮料舒舒服服地打了个饱嗝。这时候才想起,这屋子里全是异性,瞬间脸就红了。但可见陈歌一伙人还在讨论,丝毫没注意到我。
方鹤也在慢条斯理地吃着,和我吃了满嘴油的造型比起来,格外文雅。
我看他的动作,迷之想起了我小时候学的课文《我的叔叔于勒》里,吃牡蛎的贵妇人的动作。
我盯着他看了半天,直到连他也觉得不自在了。
“你还要吃吗?”方鹤拿了两串放在我面前的盘子里,我很尴尬,低着头又吃了两串。
“你们吃完了没?”陈歌问道,“吃饱了就准备干活。”
“我该干的活都干完了,剩下的都是你们的工作了。”方鹤慢吞吞地抽了张纸巾擦擦嘴。
陈歌被噎得一哽。“那你也得去现场。”
“哦,”方鹤站起来,拍拍衣摆。“也是,东西都还在曹荣兴家呢。”
“不是这个原因!”陈歌都快开骂了。
“呵呵。”方鹤一笑,没受伤的手插着兜,一副潇洒的模样走到门前,踢了踢门,示意我打开。
我跟个小碎催似的上赶着给他开门。
在饭店门口,陈歌给同行的几个人分配了任务,有人回局里上报情况,搜集信息,有人去曹荣兴的现在居住的酒店附近布控,有人去叫消防带着破拆工具和我们去现场。
最后剩下了两辆车和陈歌一个驾驶员,马上要和我们一起去现场的他徒弟居然不会开车。
方鹤提出大家一辆车走,但陈歌说到时候要用的工具必须要有两辆车,我凑近车玻璃一看,后备箱堆满了,后座上也全是各种乱七八糟的箱子,去看另一辆也是。
方鹤是会开车的,但他现在整个一个老弱病残,最后我自告奋勇,颤颤巍巍地告诉陈歌我虽然会开车,虽然已经两年没摸过方向盘了。
陈歌很大方,告诉我,慢点开也没事,咱们不着急,顺带给了他徒弟一脚,低声骂他:“和人家小姑娘学学。”
虽然两年没碰车了,但作为自认为很会开车的那类人,我摸到方向盘一会儿就找回了感觉,还越开越顺了。
方鹤不知道是不是吃饱后开始犯困了,坐在副驾驶上一会儿就睡着了。我不得不感叹他的心大,我亲爹都不敢在我开的车上睡觉的。
也许是夜里天太黑,人对距离的把控感也弱了很多。又或者我一直是跟着陈歌他们的车,所以没有注意路程。我感觉我们很快就到了目的地。
我停好车,把方鹤推醒,方鹤迷迷糊糊地解了安全带,拿着钥匙开了门。
方鹤带着陈歌和他的徒弟进了屋,走到客厅,毫不客气地翻了半天陈歌的公文包,找了两支马克笔出来。方鹤在白色的瓷砖地上,用红色的马克笔勾勒了一个长宽都两米左右的方形区域。那是那个黑影女人反复徘徊,最后消失的地方。
“从这里往下挖,应该就能找到她的尸体了。”方鹤把马克笔丢给陈歌的徒弟,自己则打了个大大的哈欠,躺在沙发上,摆了个舒服的姿势,不一会儿就传来了他均匀的呼吸声。
“果然是个老人家了。”我看着陈歌,干巴巴地说道。
过了没有一刻钟,一辆没有响警报的消防车停在了院子附近,几个消防员带着各种家伙事儿被陈歌的徒弟带了进来。
一起来的有其他几名警察,还有拎着箱子疑似法医或者痕迹鉴定的人也走了进来。这间没有人气的房子里瞬间变得热闹极了。
陈歌和消防员沟通好了破拆位置和方法,就听见屋里叮叮咣咣,电钻的嗡嗡声响成一片。
我看了眼躺在沙发上的方鹤,即使在这种噪音的干扰下也没有一丝要醒的意思。
睡眠质量真不错。我不禁有点嫉妒。
但我仔细看他的脸时,却发现他眼底挂着两片青黑,一副连熬几夜的模样。
我忽然想起了他说自己在医院休息不好的事,心中微微一抖,难道他在医院里根本没法休息吗?
电钻的声音终于消停了,取而代之的是锤子砸开水泥的声音和铁锹铲走碎石和土渣的声音。
这声音一直持续了半宿,天都微微亮了,我才听到有人大喊了一声:“有了,有了!”
我凑上去一看,瓷砖和水泥地被挖出了个大坑,里边已经露出了底下的土地。在土坑的底部,我看到了一块脏兮兮,满是泥土的红色带白点的布料,就和我在镜子里看到的那个女人穿的连衣裙一模一样的花色。
我心中五味杂陈,但好在,这被隐藏在水泥下的罪行终于重见天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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