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铁口礼沈召的小区还有一段距离呢,这孩子自己跑出去这么远,沈召担心他又不想领他回去闹出麻烦来。
这个年纪的小孩,仅是每天路过的大人应该不会记得,沈召上去要领他走在不肯,被人误会了反倒好心干坏事。
“我那天就特意买了两份炒粉,和他父母说他家小孩跑的远了,但是下班点生意很忙,他父母谁也抽不出手来去找他,我就觉得有点不好。”
这两天更是忧心,男孩的父母为了避开城管,选了一处巷子口出摊。
本来就视线狭窄,还人来人往的,独留一个孩子在那沈召不放心。
也是为生活打拼的人,沈召不好去指责那对父母的疏忽,她小时候父母也忙于工作,把她独自一个人留在家里的时候不少。
“我就想说我下班了也没事,就坐着帮着看一下孩子,最多就是热了点,总好过孩子丢了强。”
就为了这个,沈召天天坐到人少才会走,还不忘买上两份足料的炒粉支持一下他们的生意。
虽然天天吃不完,都大半都进了魏叔同的肚子里。
原来是这样,他的阿召不是在家里觉得难受,是在这偷偷当雷锋呢。
魏叔同的心里像是夏天灌了一口冰水似的舒爽,总归不是沈召心里接受不了他就好。
“我们阿召居然是个活雷锋。”魏叔同的心理活动没能被沈召察觉,他主动帮她重新扎好头发,沈召的头发厚披下来反而更热。
要说沈召喜欢小孩吧,她每次听电话里父母提到别人家的小孩如何如何可爱都皱眉嫌弃。
要说不喜欢吧,她能想着帮捐助的学生采买用品,还会帮忙碌的店主悄悄的看孩子。
魏叔同看着下班不肯回家,反而偷偷帮人看孩子的沈召,别别扭扭的性子做好事都要藏着掖着的。
你不说人家怎么知道你在帮他们好心看孩子,要是说了说不定那对夫妻怕给你添麻烦看孩子也会上心些,何必大热天的坐在这喂蚊子。
“你以后会是个好母亲的。”魏叔同顺了顺沈召的发梢,毛毛躁躁的一把,带着些许阳光的热度攥在手里,真心实意的说。
沈召以后一定是个好母亲的,魏叔同不好评估她的童年算不上得上幸福,但是沈召应该是那种会教养陪伴孩子的人。
她的脾气又不好,哄孩子保不齐就把自己哄生气了,谁娶了她谁就要大人小孩一起哄。
魏叔同都能想到,他以后揽着生气的阿召,哄着苦恼的孩子,沈召气不过在打他几下,日子竟然也有几分温馨和谐。
孩子的话,男孩女孩都好。
男孩像沈召,大高个,狐狸眼,脸蛋漂亮,好好看住了不晒着也是个白的。
女孩像他也不怕,个头怎么都够用了,沈召的基因在中和一下,也能是个小美女。
性子像沈召也不怕,男孩就上七匹狼,女孩就这么养着。
养的和她妈妈似的,从小金玉堆里长大,养的比她妈妈强,少年不知愁。
沈召在鹏城应该不是很多男生会主动追求的类型,她太过于独立强势,以后俩人真能成,魏叔同觉得是自己捡漏。
乍暖还寒时候,许你一地春,说的就是沈召这外冷内热的性子。
“想生孩子还用等以后嘛?今天晚上就行啊。”沈召身上的浪漫细胞不比她的心眼多多少,听见魏叔同这么说,权当是邀请。
她伸出舌尖抵在唇珠上,冲魏叔同眨了眨眼睛,笑的壁画里的妖精都活了。
这人怎么总是不正经,魏叔同偏过头去不肯看她,沈召躺在他腿上闹着摸他的脸:“干嘛不好意思?“,一手的汗味。
魏叔同偏头躲了几次,最后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。
会还是沈召更会一些。
看说爱情是个很玄学的东西,以前魏叔同不信,爱情嘛不过是谈个恋爱结个婚生个孩子而已。
当他玄学的遇见了更玄学的沈召之后,认命的喜欢上了沈召,他也信了。
原来爱一个人真的会觉得她千般万般的好,发脾气是好,耍性子是好,发起疯来都是那么漂亮带劲。
不是和前女友们拉拉手的止乎于礼,他恨不得全天24小时都能拥有百分百的阿召。
他和沈召两个人稀里糊涂的就在一起了,连场正式的表白都没有,却认认真真的经营者属于他们自己的烟火气。
“走吧,回家生孩子去。今天就不吃炒粉了吧,天天吃宵夜不健康。”
对现在的日子很满意的魏叔同一把扛起沈召往家走,故意使坏颠了她几下,弄得沈召不得不绷紧身子才不至于摔下去。
“走啊,生男生女,随你随我,都好。”沈召低下头,发梢垂落遮住了他们二人的脸,她吻了一下魏叔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