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知道,黄铜熔化的沸点是华氏2000度左右,说明大火的温度远远高于这一点,如果不加汽油等化学助燃剂,一般普通的火灾是达不到这个温度的,通常不会超过华氏1600度,更何况是在暴雨天。
这堆骨头位于房子东侧墙内,房子就是被这堵墙分为南北两侧的。
陈智奇把骨头拿出来的时候,还发现一块烧焦的白色棉织的组织,好像是死者紧身内裤的残余,还有两条淡褐色的烧焦裤管。
这个时候,陈智奇相当确定死者是位男性,有可能就是已列入失踪人士的刘波。
但是当陈智奇继续搜寻的时候,结果却没有更加明朗,反倒变得模糊不清起来,让人有些搞不懂啦。
根据腿骨、骨盆跟脊柱的位置,陈智奇分析死者是面朝上躺着的,可是两条腿微微弯曲,居然跑到了肩膀的上方,位于原本属于头部的位置。
头盖骨是陈智奇一直努力寻找的,但是没有发现,只是在方圆六英尺之外找到了几块手臂骨,几根肋骨,还有下额骨。
这些骨头同样奇怪,而且破损得很厉害,都是被火烧的。
但是,为什么两批骨头会相差七英尺的距离呢?
陈智奇推测,这是由于整个木屋有两层,烧焦的尸体会从地板缝隙往下掉的。
陈智奇以前也碰到过类似的情况,部分烧焦的尸体从地板的破洞中落下,这个案子会不会也是这种情况?
陈智奇再次看了看两条腿骨跟骨盆,除了内裤与外裤的布料,骨头下面已经找不到其他的东西,只剩下没有完全烧毁的石膏板、地砖,还有水泥地面。
头部、手臂跟助骨下面也没有什么东西,如果一部分身体被烧掉了,穿过地板的漏洞坠落,其他部位就会留在主卧室里面,最后随着地板崩場。
那么在陈智奇找到的骨头当中,就应该有底下压着众多残屑的骨头。
如果真是半夜起火,那么当时刘波应该是睡在床上,这样陈智奇还会找到烧焦的床垫跟弹簧。
但是陈智奇们在骨头下面没有发现什么,说明死者不是在床上,而是在地下室,随后主楼的地板烧穿,压在水泥地面上。
如果真是这样,那为什么尸体的上半部跟下半部会距离如此远?
陈智奇见过很多头盖骨因为高温而爆炸的案例,但是从来没有见过分隔这么远的尸体。
陈智奇站在一边冥思苦想,他看了看两边的骨头,然后自言自语地说道:“只有一种解释,那就是爆炸!”
陈智奇再次检查了那些骨头,表面有严重的破損跟伤痕,头部以下的脊柱已经折断,有可能就是从胸部开始炸开的。
身体的破碎表明,被害人曾经受到了暴力的侵害,但这不是唯一的证据,距离脊柱几寸的位置,还有一块正方形的铅块,大概长有一寸,宽有三分之二寸,顶部是平的,表面还有纺织品的印记。
这就表明,在起火之前,被害人遭到了枪击,就在几尺之外,一颗子弹对准了被害人的心脏。
还有几件事情让陈智奇费解,被害人肯定不会自己在屋子里被汽油浸过,他也不会在自己的胸前绑上炸药,点燃导火索,更也不会朝自己的胸口开枪。还有,被害人的右手缺少了一截食指,这是经过他对尸骨反复拼凑后做出的结论。
这说明了什么呢?说明了有第二者的存在,也就是一个凶手!
可是证据呢?一切并不是想像中那么的容易!
尽管如此,陈智奇还是锲而不舍,当他对留在现场的的一把用于修整花草的大剪刀进行了取证,终于在上面找到了一些骨碎,这证实了他的推测,那就是被害人被人进行了施暴,被残忍地剪去了一截指骨。
种种迹象表明,这是典型的谋杀案,凶手先是采取了极端的手段以便能够获得有价值的消息或者财物等,之后便竭尽全力地要破坏犯罪现场的一切证据,但是还不算成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