卢珂淡淡一笑,招呼身边的莫雨菲:“去,给老大爷弄杯酒来。”
莫雨菲点点头,转身就要朝着吧台走去,却被老大爷起身叫住。
老大爷窝在椅子里,撑起半个身子:“我不爱喝那些洋酒,年轻的时候都喝腻了,现在啊,就爱喝二锅头。”
卢珂无奈,朝莫雨菲使了个眼色。
莫雨菲也是满脸不情愿,只好转身离开了太平洋酒吧,朝着路口的一家超市走去。
老大爷深深吸了一口气,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:“还是你有眼力见儿。”
随后,他继续窝在椅子里,摇着蒲扇,一副不见到酒一个字也不会说的样子。
二锅头在当今社会,可以说是比较廉价的白酒了,但其品牌悠久,酒味浓郁,对于真正爱喝酒的人,它比什么高档酒都更有吸引力。
老大爷像是一个馋嘴的孩子,在等着美食上门,不由地咽了一口唾沫。
没一会,莫雨菲一路小跑,手里捧着一瓶二锅头来到大爷面前:“给,二锅头,牛栏山的。”
老大爷的猛地坐起身,胡乱把蒲扇丢在一旁的桌子上,一把从莫雨菲的手里抢过二锅头。
他双手捧着,眼神放光,如获至宝。
接着,他二话不说,拧开盖子,仰头便灌了一大口。
“嗨——还是这个好喝!”老大爷抿了抿嘴,十分享受。
“大爷,这大热天的,你还喝白酒?”莫雨菲的五官有些抽动,淡淡的说了一句。
“你懂什么,喝白酒对身体好,这都是粮食,喝了能软化血管,降血压呢!”老大爷笑着说道。
卢珂摇了摇头,看着他,暗自笑道:酗酒的人真的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能喝上酒的机会,而且能给喝酒找出一万个理由,还能罗列出喝酒的一万个好处。
转眼,半瓶二锅头已经下肚,刚刚他还满脸不耐烦,但现在,随着脸色慢慢泛红,渐见笑颜。
见老大爷还要继续喝,莫雨菲急忙阻拦,生怕他一会喝多了倒头便睡:“老大爷,现在是不是能和我们讲讲,那天都发生什么事情了?”
“放心吧,我不会白喝你的酒的,嗝——”
老大爷定了定神,沉思良久。
喜欢喝酒的人大多性格比较豪爽,对两人是有问必答。
“那天大约是晚上八点钟吧,酒吧里人还不是很多,顾客刚陆陆续续地来。没一会,来了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,他手里提着一个黑色的口袋,里面不知道装的是什么,看上去有棱有角的,应该是一个包装盒。
他走进酒吧,先是四处看看,像是在找什么人一样,随后他直接朝着吧台后面的娇娇走去。
娇娇明显是认识他,看见他之后,脸色瞬间就变了,似乎对男人很厌烦。
没一会,两人就吵起来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