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语窝在沙发上,指甲啃的嘎嘣响,他的人眼神始终锁定在小小的手机屏幕上,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搜索结果。
他正在寻求答案的问题是:怎样才能追到喜欢的人?
高分回答五花八门,任语反反复复地琢磨,其中好几个他都已经试过了,并没引起多大反应。
也不知是这些方法都没用,还是他的暗恋对象压根就对他不感兴趣。
他喜欢的人,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竹马,陆元岑。他们一向亲密间,是彼此最好的朋友,甚至上了大学还一起在校外租房同居。
第一次意识到喜欢上竹马,是任语高二的时候。某天晚上,竹马入梦,他们一起做了些旖旎缠绵的事,而第二天醒来,任语毫不意外地梦遗了。
快五年了,有数个合适的时间点,任语都想说出“我喜欢你”这四个简单的字,可始终没有勇气。
任语实在法想象失去陆元岑的人声,如果陆元岑拒绝,那他们之间会变成什么样呢?他能忍受仅仅作为朋友陪在陆元岑身边的落寞,却不能接受两人分道扬镳。
最近陆元岑总是很忙,早出晚归,到半夜才回家,朋友间有八卦传言,说是陆元岑和同课题组的女生正在暧昧期,只差捅破一层窗户纸了。
被抢走竹马的危机感越来越强,任语独处时忍不住反问自己,喜欢的人近在咫尺,就真的能眼睁睁看着他和别人恩爱吗?
任语长长地叹了口气,他不是圣人,根本做不到。
继续向下翻网页,主人注意到在接近页面最底端的一条发言:建议直接生米煮成熟饭。
这不好吧……
评论里同样是一片骂声,叫楼主不要引人犯罪,教坏未成年。
可任语想了想,竟然觉得对他来说,确实是这个方法最靠谱。
凌晨一点,任语终于等到了他晚归的竹马。
陆元岑带着一身酒味儿,醉醺醺地推门而入,将外套和鞋子随意丢在玄关,头也不抬就踉跄着回了卧室,甚至没发现在昏暗客厅里坐着的人。
任语面色凝重,脸上白一阵红一阵,就跟在陆元岑身后,也进了他的房间。
看着趴在床上几近不省人事的男人,任语深呼吸几次调整好情绪,柔声说道:“元岑,起来去洗个澡,或者把衣服脱了再睡,不然会很不舒服的。”
陆元岑皱着眉头嘟囔几声,忽然抓住了任语的手腕,将他往自己身前一拽。任语措不及防,小声惊叫着摔到床上,差点就倒在竹马身上。
两人离得很近,鼻尖都快要碰上,任语被陆元岑鼻息间的酒气熏到微微蹙眉,眼中蒙起一层薄雾。
陆元岑则眯着眼睛,带着盈盈笑意,似乎是在很用力地识别眼前人是谁,确认是任语后,他忽然笑了出声,捏着任语的脸蛋:“啊是小语啊!你怎么也来了呀,快,快带我走吧。我不想再跟他们一起了,嘘这话你别告诉他们啊。”
脸颊被拉得老长,任语忍着疼也没挣扎,问道:“嘶,为什么不想和他们一起?”
“因为……”陆元岑松开他,转过身换成仰躺姿势,将任语一把搂在臂弯中,“因为他们老是撮合我跟李晶,我不想!”
任语一愣。他认识这个李晶,是陆元岑导师的女儿,漂亮、温柔、开朗、善良,几乎拥有一切优点,是个特别特别好的女孩,陆元岑没理由不喜欢她。
任语思索片刻,问道:“为什么不想?”
陆元岑短暂沉默,就好像睡着了,忽然又大声回答:“不想!”
“你不喜欢她吗?”
陆元岑挠挠头:“不喜欢不喜欢,我有喜欢的人了。”
任语顿时僵住,一股寒气从脚心涌上来,他终于确认了他的竹马真的喜欢上某一个人。可与此同时他又心潮澎湃,另一种隐隐的期待与寒气对冲。即使可能性非常低,他也不禁设想,如果陆元岑喜欢的人就是他呢?
“元岑……那你喜欢的人是谁?”
“是小语……”陆元岑喃喃,忽然捧住任语的脸拉到面前,两人凑的极其近,他眼中满是惊喜的神色,“诶?是小语诶……”
这话像是在回答,可更像是醉酒的人神智不清,眼前是谁就说谁,任语没法和他追究。
一颗心上上下下,期待又落空,短短几秒钟经历巨大起伏,任语叹了口气,贴上睡着男人的额头,亲昵地蹭了蹭。
任语的目光一直落在竹马的脸上。
陆元岑仿佛睡着了,一脸平静。他的睫毛随着呼吸频率轻轻颤,像两把小扇子。再往下略过高挺鼻梁,来到唇峰。酒水浸染,嘴唇鲜红水润,微张着吐息,里头是幽深的一个黑洞,藏着任语肖想已久的宝藏。
合格的海盗不会过任何一个寻找宝藏的机会。
任语果断亲了上去,四瓣嘴唇相撞,软肉都挤得变了形。他从没接过吻,只会一股脑往上亲,不断地摩擦唇肉,用舌头去一遍又一遍舔舐,像小狗。
“唔唔……”喝醉的人呼吸不稳,下唇被咬破了,血腥味弥漫。他大张开嘴巴,辅助着对方唇齿交缠,一双手也自然地缠上任语腰际摩挲。
两条舌肉终于碰上,任语十分急切地勾住对方,吸着舌尖,汲取竹马的唾液。黏腻的水声啧啧,伴随着粗重的男性低喘,屋内空气逐渐上升。
接吻的感觉是如此之好,从舌尖开始散播一种酥麻感,流向大脑,也流向全身,任语整个身子都痒痒麻麻的发软。
气氛越火热,任语越认定老天爷都在帮他,不然怎么会几小时前才看到的建议,现在就给了他生米煮成熟饭的机会呢?
真的做爱,恐怕是不行的,因为任语懂得不够多也没有提前做准备。更何况陆元岑醉了,烂醉了的人是硬不起来的。
任语决定退而求其次。
不需要真的做,只要留下痕迹,让陆元岑以为他们做了就好,以竹马的性格,是一定会负责的。
任语犹豫一阵,爬到男人身上坐下,哆哆嗦嗦脱下两人的衣服,平时从没觉得拉链和纽扣这么难解的,几件衣服就脱了快五分钟,终于赤裸相对。
男人精壮的上身终于显露。陆元岑有健身的习惯,体型良好,肌肉饱满,胸肌和腹肌的轮廓清晰明朗,他的皮肤是小麦色的,充满了野性的力量。
任语默默吞咽口水,一只手控制不住的抚摸上去,捏了捏胸肌,没想到这里是十分柔软的,指尖凹陷进软肉里。而他另一只手碰上自己的胸部,这里平坦味,没有多少乳肉,只有两颗小乳珠颜色粉红,还称得上漂亮。
嘴唇落下,留恋饱满肌肉,在锁骨处啃了啃,又吸出三两个粉红吻痕,这是他的专属标记。
舌肉舔掉胸前略带酒气的汗,任语的手指逐渐下移,描摹过陆元岑腹部硬邦邦的轮廓,来到小腹最下处。
意识到即将与那裤子里鼓鼓囊囊的东西碰面,任语忍不住瑟缩身子,口中唾液疯狂分泌,他咕嘟咕嘟地吞咽着。两只手边抖边解开扣子与拉链,老大一包膨起,将内裤撑起了一个可怖的幅度。
“好大啊……”任语忍不住感叹,明明还没真的亲眼瞧见,就可以断定这里的大小了。
指尖勾住内裤边缘慢慢拉下,手掌边都是被性器灼得发烫的空气,一根肉柱子嘭得弹了出来,又长又粗,已经半勃。
任语满脸羞涩,酒气和扑面而来的男性荷尔蒙气息叫他睁不开眼,咬着唇俯下身,趴在男人两腿之间。
他捧起那根属于别人的肉棒,柱身滚烫,略略干涩,摩擦时更加发热,任语手心里都要灼烧起火了。顶端铃口随着摩擦动作而流出透明水液,滑落着起了润滑作用,叫他能套弄的更加顺利。
肉棒愈加坚挺,很快就在任语手中完全勃起,肉茎是深红偏棕的颜色,直愣愣地破空要穿刺一切,上头盘桓着数条凸起经络,正在很细微地膨胀着,散发出惊人的热度和气味。
任语被完全迷惑,沉溺于偷吃禁果的刺激之中,完全没想过为什么喝的烂醉的人还会勃起。
任语一手扶着根部,揉搓囊袋,一手捧着龟头不让这根倒下,小脸越凑越近,竟是用脸颊去摩擦顶端,相触瞬间,那根东西明显地弹跳了一下。接着任语一偏头,两瓣唇不偏不倚贴上去,柔柔地磨蹭。
小嘴里颤颤巍巍伸出一小截红舌,舌尖一点点舔上肉棒,毫章法,不懂技巧,这里舔一口,那里抹一下,再吮吸一口顶端,吃雪糕似的品尝。
将肉棒通通尝过一遍之后,任语舌根都发酸了,他实在没这样长时间用过舌头。他收回舌肉,将嘴巴张到最大,换成含住龟头口交,然后慢慢慢慢地往下吞。肉棒太长了,他吞的艰难,还有一截露在外面时,就已经顶到喉管。
“唔,唔唔好大……嗯唔。”窒息感和呕吐感隐隐传来,任语竭尽全力忍下,开始主动吞吐套弄。一进一出都很大幅度,那一根在嘴里横冲直撞,流出越来越多的前列腺液,被任语抻着舌头再吃掉。
不记得反复吃了多少次,任语嘴角已经开裂,肉棒发硬到极致,把他嘴里填的满满当当。任语实在是太累了,停下了抽插,只是把那东西尽量深得放在嘴里,然后用舌头绕着柱身转圈,再舔弄龟头。
数十下之后,肉棒跳动几下,射在了任语嘴里。
精液浓郁,呛得任语直咳嗽,喉肉收缩下,那些精水大半都滑进了喉咙里,被他吃掉了,来不及吞咽的就留在口腔中。
“咳咳唔,咳咳……”任语吐出性器,小声地咳嗽着,嘴角溢出两三滴白精。
“嗯啊……小语……”
陆元岑几声低沉闷哼,吓了任语一大跳,他下意识吞咽掉嘴里的东西,抬眼去看时,竟然对上了竹马半睁的清明双眼。
陆元岑撑起上半身,一脸疑惑地看向胯间一丝不挂的竹马。
那张熟悉的脸泛着情欲的红,眼波流转着躲避对视,嘴唇红润微微肿起,嘴角边挂着不知名的白液,下半张脸被透明液体打湿了,脸颊边还搭着自己的性器,看起来有种淫靡的美丽,还很……适合。
只这定定望着的几秒钟,陆元岑就完全醒酒了。他难以理解眼前所发生的一切,问道:“小语,你现在这是在做什么?”
任语没有回答,深深望了他一眼,瞳孔中满是坚定,低下头继续用嘴唇包住肉棒。这回他铁了心,紧闭上眼就猛地垂头,竭尽全力地深喉,一口气就吃到最深。
“唔唔唔……”这感觉很不好受,整个嘴和喉咙都被堵住,他一时之间法呼吸,身体排斥外物入侵,而他却想要把这东西留下,强行违抗身体意志。
“嘶——小语!”全身上下最敏感的地方兀然进入温暖腔体,里头潮湿温软,尽头处还很紧致,软肉包裹着龟头蠕动,陆元岑爽的头皮发麻。
可他看见任语眼角闪着光的水珠,疼惜之情盖过性欲。
一双手抓在任语腋下,将人捞了起来,锢在自己大腿和腹部之间。
两人对视,任语嘴角边还都是淫水,顿时慌乱,心虚地低下头。
“任语,我在问你,你在做什么?回答我。”
任语正坐在男人的大腿上,臀肉压着大腿肉,两人的性器碰在一起,你打一下我我打一下你,好不暧昧。
“我……没干什么。”
陆元岑觉着好笑:“你刚才嘴里还含着我的……我的那个东西,结果你还要告诉我你没干什么?这合理吗?”
任语嘴硬:“嗯,合理。”
陆元岑捏着任语的下巴逼迫与之对视,指腹落在人下唇正中心揉捏,接着滑进小口之中,舌肉迎上来,乖巧地包住指尖吮吸。
此刻,陆元岑准确得出了一个结论:任语喜欢他。
而且现在想要勾引他。
“你喜欢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