幻影已经被开走,但是陈光已经派了一辆5系早早等在宾馆前,正是昨天吃饭同桌的一个男子,这人在见到雪儿的时候,双眼有那么一抹恍惚和惊艳,不过只是带着欣赏的目光看了一眼,便连忙转过头去。
一台车,就把林洋和他们的阶层彻底拉开,这些人很多都是家里出钱,甚至贷款才买一台中档车,与林洋这种动辄千万买豪车的手笔,显然不可同日而语,所以即便在大街上碰到雪儿,身边没有男性,他都不敢轻易搭讪。
因为只有林洋这种长相不赖且多金的人,才能配得上雪儿这样的存在。
两人上车之后,叫刚子的男子便说道:“林总,咱们去吃个早饭吧?”
这人把对林洋的称呼,直接上升到了林总,说白了还是阶层的问题,而且他和林洋并不熟悉,显然不能叫兄弟。
林洋客气的说:“行,我叫林洋,以后叫我名字就行了,林总听着怪别扭的。”
刚子喜笑颜开,说道:“你们这种大老板走到哪都是前呼后拥,我这好不容易有如此殊荣,总不能少了礼数。”
两人闲聊几句,便来到了一家早餐店,这已经是县城最好的早餐店了,人均消费三十块钱,对于县城的一顿早餐来说,正常早餐店人均消费不过十块,甚至五块钱就能吃饱。
雪儿和林洋一进去,便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,刚子和老板很熟,打趣了两句后,便找了一个空桌座下。
这时林洋看到了几个男同学,不过是他的高中同学,几人原本在低头吃饭,看到雪儿的时候,眼睛都直了,目光自然也瞥了林洋几眼,越看越熟悉,这时有一个人小声的问了一句:“林洋?”
他说话声音并不大,有点怯生生的,毕竟今天的林洋和往日相比,有着很大不同。
林洋闻言望去,见到几人后点了点头,不过并没有打招呼,因为这几人和他的关系并不好,上学时也没少欺负他!
刚子端着东西座下,瞥了他们一眼后问道:“认识?”
林洋并没有说话,而是微微一笑,其实他这已经算是回答,认识,但不想认识或提及。
也许林洋以往的标签色彩过于严重,导致他们在认出林洋后,其中一个人走上前来,痞里痞气的拍了林洋肩膀一下:“咋的,老同学,看见不打个招呼,现在混的行了,装不认识我们了呗?”
这人和林洋说话,目光却一直盯着雪儿,虽然说是个男人都好色,但聪明的人会知道自己的地位和分量,有些人不是他们能碰的,理性的看几眼,过个眼福就算了,没必要自讨没趣。
可这人不这么想,无论林洋穿的什么衣服,什么气质,在他心里还是那个懦弱胆小的人。
也许漂亮的女生只是他的朋友,自己帅气的脸,和压倒性的气势,能给对方留下一个不错的印象。
当然,这个压倒性的气势,就是贬低林洋抬高自己!
林洋皱了皱眉头,刚子则有点生气道:“我们吃饭呢,没事上一边呆着去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