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他们聊天的时候,工作间的里屋还走出来另一个人。他穿着脏乎乎的白色T桖,下身则是厚实的背带牛仔裤,让人很难和那个一向打扮得比年轻人还要潮流的林文金联想在一起。
林文金毫无形象地用手腕蹭蹭鼻子,把另一把硕大无比的长刀交给郎华。
“你的陌刀修复好了,记得要请我吃饭啊。”
看着林文金的狼狈模样,郎华幽幽道:“林叔,我看主要是老吴在出力吧。”
“没有功劳有苦劳,懂不懂?”林文金扣扣鼻子,斜眼看着郎华,似乎非常不屑。
修复好的陌刀刀柄长约四尺三寸,刀身接近六尺,整体重量也远胜从前。其刀身晶莹,刀刃不时闪烁着蓝紫色的微光,是使用富含晶能的黑尸脑髓祭炼后的成果。最终它被郎华取名为“紫夜”,寓意人们能在未来驱散黑夜,迎来来一丝曙光。
林文金在老吴身边打下手是郎华的主意。一方面,林文金身为金火双系的能力者,在武器锻造方面的天分不输吴克,所欠缺的只是经验和眼力,完全值得花时间培养。另一方面,让林文金跟老吴搭配做助手,看似是在辅助,实为偷师和监视。
没办法,郎华前世和吴克接触并不多,必要的防备还是不能省的。
“好刀,确实是一把好刀。”郎华感叹着,将紫夜陌刀珍重地放进一方木盒中。
“怎么,不带上么?”林文金皱眉道。
“不了,鱼与熊掌不可兼得。还是把宝刀留给有缘人吧。”郎华笑道,“我也不能把好东西都占了对吧?”
虽然知道郎华是在说玩笑话,但林文金还是由衷地说道:“那塔山一战后,茜儿有了赤墨斧,我收获了射日弓,就连生哥儿夫妇都有了法戒和法杖,唯独你还两手空空。好不容易强化的银星手枪,也叫你送给了秦家那姑娘。此去一路艰险,还不若将我的射日弓……”
郎华听到一半便笑着打断他道:“犯不上,林叔。不是有句话说得好,君子不夺人所好。再说了,就算有了这些附魔胶融核心的装备,你们就能赢得过了我吗?”
“这……”
林文金迟疑了。虽然通过圣装和宝具让他们初步拥有了越级作战的资本,但若对手是郎华的话……恐怕结果和之前也没什么两样。
“林叔,你知道吗?真正的强者不能永远依赖外力。等你们的进化等阶逐渐提升,就会明白这是末世中最真实的道理。”
林文金一点就透,同意道:“那倒也是。”
“放心吧,不出半个月我就会回来。沙市也算是我的老窝了,出不了什么意外。”
“那一路顺风。”
“好。”
辞别了吴克和林文金后,郎华当即启程赶往沙市。
虽然错过了附魔圣装核心的机会,但郎华一点都没有后悔。他前世本就走的就是另一条路子,现在有了吴克重新为他锻造的苗 刀,他只会更加顺心应手。下一步就是通过晶能材料对武器不断精炼强化,甚至通过“血祭”的方式来对苗 刀进行温养洗炼。
虽然这样的过程进展缓慢,但只要有耐心和时间,最终并不会比宝具、圣装等差上多少。至于过程中的血腥残忍,或者什么别人的看法,更不会在郎华的考虑之列。说到底,就是因为前世他的杀的人够多,杀的黑尸黑兽够多,才让血啸苗 刀成长了起来,他才有实力去守护自己珍视的东西。不论重生与否,有些观念是不会改变的。
上一世的郎华从军一十三年,擅长多种武器。正面战场上他是横刀立马的前锋,善用陌刀以一当十;敌后战场里他是游走于暗影间的刺客,怀握匕首狠辣果断;再到“血狼花”时期,郎华常用的则是一柄妖异的血啸苗 刀,以惯常搏命的打法威震四方,将“疯狼”的名号打得响亮……
重活一世,郎华已经有了新的目标。
他十分清楚的知道,只做一名战士或刺客救不了任何人。郎华今生今世若想要搅动世界风云,进而改写历史、影响末世走向,就需要也必须要成为最强的那一类人。
为此他决意拿起前世那柄血啸苗 刀征战沙场,杀尽所有敢于挡在他身前的任何生灵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