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是失望而焦急的一天,天色渐渐暗下来,马路边两排路灯散发的光辉显得格外刺眼。因身上钱少不敢住旅馆,昨晚我越墙而入,在一家未完工的新厂房内偷宿,好在没被巡逻人员发现,看来今晚又要重复昨天晚上的动作。
九十年代,外来广东务工的人员,必须办理暂住证。但业人员不能办理,我初来乍到,除了身上仅有的一点零钱和一张身份证,另外什么也没有,晚上偷宿工地,白天啃着5毛钱一包的“香脆”快餐面。暂住证这种护身符还从未见过,所以,在当时的情况下,到哪里去都是缩手缩脚,说话也不敢大声。
熬到了第三天傍晚,罗春出现在小卖部门前。他依旧向店老头要了一把红色外壳的香烟。我急忙上前问道:“老乡,你帮我问过了没有?那里还招不招保安呢?”
“哦,我昨天休假。”
罗春微微一笑:经理说你可在下周一过来试一下。听到罗春这话,我心里不知道有多么高兴!总算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,如果再耗下去,5毛钱一餐的快餐面已经没有着落了。这一夜我没有越墙偷宿,还是在一辆停工很久的推土机驾驶舱里熬过了一个晚上,脸上身上到处都是蚊子留下的红包点点…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