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所谓“一鼓作气,再而衰,三而竭”,攻城战给人压力最大的应当是第一次,这位年轻的牛录额真还是太嫩了。
清军战力固然强悍,可攻城不同于野战,德州守城明兵也非普通失了胆气的明兵,双方半斤八两。
天时地利人和,三样清兵均不占,或者说优势不显......
好吧,整体来说,双方都不咋地。
可都是菜鸡的情况下,那就菜鸡互啄好了。
最后的结局,不管是哪方,都做不到干脆利落的“摧枯拉朽”程度。
但这对双方的感觉是不一样的,搁明人身上,这就是胜利呀;搁清兵身上,这个城竟然没破?不可能......
······
大多数难民哀嚎着逃命,鸟雀四散。
即便大多数都被双方杀害。
云梯搭桥,仆从进攻。
“顶住,给老子顶住!兄弟们,一定要干掉这批鞑子!”
守城将领奋勇当先,一刀劈死一个上来城头的披着马甲的清兵。
滚烫的鲜血射到脸上,随手抹了一把血沫,甜!
长刀一指,“杀啊!”
作为主将,如此奋不顾身,如此勇武拼命,怎能不让部下为之一“热”。
干!
胶着!
焦灼!
此次攻城的确成了清兵拿手下的命来拼。
城外的清军先锋将领叶赫那拉修谨看的眸光流彩,一方面觉得此人实乃明军“硬汉”,一方面脸色有些挂不住,剧情不该是这样的。
经历了箭阵箭雨、滚石檑木、火炮热油,自己的大兵都攻上了城头,这群明人不应该顺势投降吗?
想来想去,觉得这不是自己的错。
一切都是明人有个好将领。
对,就是这样!
“守城的这个将领姓甚名谁?明人亦有如此猛将乎?倒是有些胆色!”
叶赫那拉修谨问起了麾下明人走狗,年轻气盛的他正努力学习着“上层人的豪爽大气”,只是——
那股盛气凌人的味道——
的确,嘴上再怎么欣赏人家,心中还是不怎么在意的,就仿佛他生来高贵,而对方注定只是他的下人。
“此人姓周名公元——”
只是此人还没说完就被人打断了,随后叶赫那拉修谨挥了挥手,让其走开,至于此人的名字,想必是记不住的······
“哼,他算个什么东西,这些明人既然不知死活,敢与我军为敌,那咱们就让他们好好尝尝我军刀剑的味道,攻城之后屠城三日。
还请哥哥下令,让我率兵马前去攻城,定可一举拿下德州城,向贝勒请功!”
后面纵马上来一个年轻人,一双冷漠又狂热的鹰目,身材高大,一脸变态激昂之色朝叶赫那拉修谨说道。
他话不少,或许是上了战场很难压制住那股兽性,在他想来,只需吓唬吓唬对面的明人,你们若不投降,那就不要怪我们攻破城池之后屠城,如是这般,这城就破了啊。
多简单的事情!
“尼泰啊,你忘了贝勒怎么说的了?你这是拿兄弟们的命去拼啊,值得吗?······”
叶赫那拉修谨长呼一口气,来个比他更气盛的“建议”,如此反倒让他冷静下来。
他本想着趁有余力再攻一波城呢,算了。
等贝勒来吧!
“哥哥,不要被这群明人吓住了,他们什么样咱们还不知道吗?让我率领一百手下,不,不用咱们的人,给我一百披甲兵,此城一定手到擒来,我立军令状!”
“荒唐!”
“说的什么话,军令状是你说立就立的吗?快给我滚回去,咱们等大将军来就好了。鸣金收兵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