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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边五人拼一桌,在整个二楼雅座,都十分惹眼。那一位十六七岁的美艳女子,加上那个素装美妇,就已经足以令人目光流连,赏心悦目。那个紫衣女童,虽然还只是个孩子,头上却扎了个略显老成的马尾辫子,便显出了几分亭亭玉立的韵味来;加上那粉雕玉琢的脸庞,含苞放的段,令人无限憧憬她三两年后的样子。
三人跟前的桌面,则又是风景各异。李曦莲自始至终没怎么说话,一副极高冷的样子,却一气点了七八样菜肴糕点,怎么贵怎么来;占了半幅桌面。而那素装妇人,只点了两三样孩子喜欢的精美糕点,两碗燕窝粥,看起来简单朴素,实则价格不菲。而那个中年汉子,尽管美人环伺,众人侧目,仍是一副吊儿郎当的痞赖样子,一脚踏在凳上,膝盖上架着持杯的右手,一杯接着一杯喝酒。
中年汉子十分健谈,只不过对两位成年美人,都只是随便寒暄几句,更多的,是逗乐那个粉衣女童。初时在城门外匆匆一瞥,任平生只是惊艳于女童的长相柔美伶俐,并没细看;此时同坐一桌,才注意到她粉白的脸色中,隐隐有赤燥之气;再看她的气机律动,柔虚弱,显然怀隐疾,而且病得不轻。
那素装美妇虽然总是一副贤淑娴静的样子,举止从容得体,但眉宇之间,暗含忧愁,应该也是因为孩子的病。
奇怪的是,那不过十二三岁的小女孩,竟是个境界不低的练气士。于练气一途,任平生虽至今不得开悟入道,但师父袁大锤所受的望气之法,却是臻精深。从那小女孩的气机流转看来,她的境界绝不低于当初跟余子劫掠贡银时,遭遇的那个三境剑修。
那素装美妇的气机倒是一如常人,看起来似乎并无修为在。
遇上这样一对古怪母女,任平生不由得暗暗称奇。
从那汉子与女孩的逗笑言语中,任平生得知她叫程程;姓程,名字也是一个程字。只不过很快就有了个女孩自己也喜欢的外号,橙子;估计是她本就喜欢吃橙子。
“斗笠叔叔,你一大早就光喝酒不吃东西,喝坏了肚子怎么办”
中年汉子不肯跟女孩说自己的名字,自称斗笠叔叔。女孩也觉得这个名字,有意思。
斗笠叔叔呷了口酒,将手中的酒杯端到自己眼前,自我陶醉的表有点夸张,“这可是好东西,比你们吃的什么山珍海味,可都美妙多了;其中趣味,不得与小孩说也!等你长大点,叔叔请你喝。”
小女孩两颗清湛眼眸,睁得大大的,“可是,这酒很臭啊,我都闻到了。”
斗笠叔叔面色古怪,尴尬道,“那叫香,懂不。臭豆腐吃过没闻着不好闻,可吃起来,那叫一个回味无穷啊。”
小女孩眼中便有光彩闪动,却惴惴地偷偷看了眼边的母亲。那素装美妇似乎没注意到女孩的鬼祟表,吃相优雅,神专注。女孩这才偷偷对斗笠叔叔使了个眼色,意示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也。只不过她对斗笠男子手中的杯盏,又多看了几眼。
“斗笠叔叔,你这一大早就戴着斗笠,这是要去哪啊”
“小橙子,你听谁说的戴着斗笠,就一定要去哪”中年汉子一本正经问道。
“那都不去,又不怕晒雨淋,戴个斗笠干嘛”橙子打破砂锅问到底。
中年汉子把那破旧斗笠往头上一罩,随手抓起那柄柳叶短刀,正了正形,却仍是一脚踏在凳上,一副有板有眼的样子道,“看看,是不是很帅,很大侠的样子告诉你,斗笠叔叔是江湖中人,满天下行侠仗义的,得有副像样的行头。”
“可是,你的帽子很破了诶。”
斗笠叔叔一脸尴尬。
小女孩倒是很善解人意,“斗笠叔叔,我带了些零钱的,反正你给我们拼了桌子,要不一会我到街上买顶新的斗笠送你吧。这叫礼尚往来。”
中年汉子连连摇手道:“别,千万别;叔叔这斗笠,别看着破,那其实不是破,是千万里的江湖苍桑。复一的风沙里攒出来的江湖气,不能说换就换啊。”
话一说完,这斗笠叔叔瞥了眼那两位长得罪孽深重的美女,在陌生女子面前提及“”二字,颇觉不妥,便转头调侃任平生道:“我说小兄弟,你看看人家橙子,也小不了你几岁;一张小嘴可就伶俐得很。像你这样出门在外一声不吭的,过两年要讨媳妇可就麻烦啰。”
中年汉子又一杯酒下肚,话就更多起来,看着对面始终一言不发的美艳女子,一语双关道:“你们俩位,可真是对好姐弟。”
李曦莲本就不算小器的女子,平和哥哥在那片大山中,本领卓绝,都是万人仰望的神仙人物。今天不知为何神差鬼使的,心里堵得慌。被中年汉子一说,便有点不好意思起来,讪讪道:“让前辈见笑了。我们也是初来乍到,看前辈与这位橙子小姑娘聊天,就有意思的。”
她再瞥了眼正专心对付那一桌子美食的任平生,“我这弟弟,自小就不说话,没办法。人也笨点,学啥都学不来,就打架厉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