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妮听到这里点头,对这件事她还是有着很深刻的记忆,毕竟那时候的她处于孕晚期,一心想着自己生孩子时要有丈夫在身边,这样子比较安心。
爱德华在得知妻子大概的生产时间后,就努力把时间空出来,打算陪着妻子,让有些惧怕的温妮从心里感觉高兴,因为生产对产妇来说是一道鬼门关,她有些怕自己出事。
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丈夫好友——休出事了,甚至连他的尸体都没有运回来,在知道这个消息后作为妻子的尾砂哭的是惊天动地。
哭着哭着还扑到在地上,吓得尾砂的亲妈差点昏厥过去,因为这个阶段是不能刺激孕妇的,差点以为她开始了肚子疼。
后来才知道尾砂比她想象中要坚韧,人家只是想要捶地大哭而已。即使如此尾砂的母亲则一下子吓坏了,她这人为人还不错,唯一不怎么太好的是偏心自己的女儿。
以至于在家庭生活中埋下不小的隐患,但作为慈母的自然没有察觉出来错误,一向比较疼爱女儿的她赶紧扶起女儿,生怕女儿马上生产,这种没有瓜熟蒂落的情况对孕妇和孩子都不好。
就听着女儿口口声声叫嚷着要去找寻丈夫的遗体,不让他做一个异乡人,老太太落泪了,自然不可能让一个孕后期的准产妇去找女婿的尸骨,根本找不到,还有可能把人搭上。
可女儿死活要把女婿的尸骨找回来,那么让谁去?要不要花钱请人去找?为此老太太琢磨一番,只怕要花掉不少钱,也不见得有人愿意去,只能找自己人。
能够找寻尸骨的人不可能是女性,作为岳母的她不可能去,儿媳也不可能去,女性去了也是完全手足无措,根本不知道怎么办。
因此想要外出找寻尸骨的人只能是男性,外出时男性自然也有危险,但危险性少一些,最适合的人选是尾砂的哥哥。
而她只有一个儿子,就是一个老实憨厚的人,没有什么本事。别看这男人长得五大三粗,却没有什么办事的能力,年少时听母亲的话,长大成亲后听母亲和老婆的话。
老太太自然不敢轻易把儿子放出去,她怕儿子出去后找不到女婿的尸骨不说,还把自己的小命丢了,家里就没有顶梁柱。
儿媳自然也不愿意自己的丈夫出去,她就看不上小姑子,怎么会让自己丈夫去冒那个险。要是让他去,有可能根本找不到,甚至有可能把丈夫的小命搭上。
老太太也很清楚这一点,还是准备花钱找人,但那些往外跑的人看看任务后都说自己干不了,那地方太过危险。
但不去又不行,自家女儿要死要活的,老太太自然还是要努力一把,能够去的人排除了自家儿子,只能去找爱德华。
按说爱德华是外人,不怎么太适合,尤其是他的妻子温妮是一个准产妇,而爱德华早就放言要留在家里照顾要生产的妻子,并不打算不外出。
老太太自然也知道爱德华的话,因为小夫妻只有两个人,爱德华的父亲在他们婚后去世,自然要有人在旁边照顾好温妮。
可女儿尾砂这几天一看到人就眼泪汪汪的,导致老太太没有了办法,她怕女儿在没有希望的情况下破罐子破摔,只能找爱德华夫妻去谈。
老太太自然知道虽然她的确对温妮有着养育之恩,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她养温妮是有人给了不少报酬的。
看上去是她养大了温妮,但花费的是温妮父亲给与的钱财,这也让才能在丈夫死后养大儿女,还给儿子娶妻生子。
正是因为她有了一笔不少的酬劳,才能建起这一座房子,养大自己的儿女,没有吃太多苦头,所以面对温妮时她还是比较客气的。
如果可以老太太万万不会去找爱德华,可她找了一圈也找不到适合的人,她就是一个没有多少人际关系的女人,没有更多人脉。
在老太太找上爱德华说出自己的想法后,作为准产妇的温妮心里很不乐意,因为她不愿意丈夫出去找人,谁知道还找得到吗?
又过去了好一段时间,就算是有尸体留在原地,只怕也会被破坏干净,野兽会吞噬尸体,还有尸体会腐烂,这都增加了找寻的难度,有可能无功而返,那还找个什么?
在这个土地上外出回不来的人多了去,也没有一个个想着去把尸体找回来,更多的都埋葬在荒野上,除非有那个能力找寻,但找回的概率不高。
温妮完全不愿意让丈夫去,尤其是在她要生产的时刻,她怕自己在生产时出事。她想要让丈夫和她一起迎接新的生命,这会让她安心。
作为一个受过老太太养恩之恩的人,面对苍老了几分的姨母根本无法说出来自己的意见。尤其是想到自己曾经寄养在姨母家,无法对姨母说:不(1)。
这个发现让温妮的脸僵直着,笑不出来,却又不得不笑出来,只是那个笑容无比的苦涩,好在她知道轻重,很快就露出礼貌的笑容,甚至她不敢多表露出来那种不愿意。
因为她知道自己欠了姨母,虽然后来在出嫁时姨母拿出来父亲留下的东西,让她知道原来自己的父亲给她留下不少东西。
但她更知道如果姨母是坏人,完全可以把她除掉,所有的东西都会落入姨母手里。事实上姨母让她活着,虽然不如尾砂,但还是活的还不错,尾砂知道这就是恩情。
因此在老太太为难提出让爱德华外出找人,让温妮感觉到很不快,如鲠在喉,凭什么为了尾砂的事情,又要让自己退一步!但她无法反对爱德华外出。
那种憋屈感再一次让温妮心里很不舒服,犹如之前被温妮一次次踩着,她心里很不高兴,却又无可奈何,谁让姨母对她有大恩?
而爱德华自然没有说什么不去,谁让休是他的好友?不管是从妻子的亲戚上看,还是好友这个身份都让爱德华不可能不去,因此他答应了。
只是他去找寻休的尸骨时要求老太太照顾一下妻子温妮,她快要生了,如果一个人在自己家里万一有事就麻烦了。
老太太自然答应了,温妮去了姨母家,一直等到两个准产妇生下孩子,爱德华足足过了几个月才回来,让一直忍着的温妮松了一口气,跟着丈夫回到了自己家里。
经过这一次的事件,让温妮更加依恋自己的家,如果用一个俗语说的话形容的话,那就是:金窝银窝都不如自己的狗窝舒服。
非要爱德华去找寻休这件事,让温妮对养大她的姨母多了几分不快和疏离,之前说的好听,说什么都是她的孩子,会一样看待三个孩子,其实还是偏心自己的孩子。
后来她在有了自己孩子后也多少明白姨母的想法,做母亲的人自然会偏心自己的孩子,姨母也是一个普通人,自然偏心自己的儿女。
但明白不等于她赞同,谁让受害者是她?好在她有了新的家人,有丈夫有儿子,感伤了一会就放下了。
但还是对那段时间的事情记得很清楚,为此都不愿意回忆起那段时间的事情,因为那段时间里温妮活的太过憋屈。
一方面她要担心自己的丈夫,一方面还要被尾砂含沙射影,气的她早早没有奶水,不得不给孩子添加辅食。
为此她觉得对不起自己的儿子,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养大孩子,就在这时候表嫂发现了问题,告诉她不要担心,家里有办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