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知道。
在2017年的时候,全国的住房租赁市场租金规模约为1.3万亿元,而到了2020年的时候,全国的住房租贷市场租金规模就已经达到了2.2万亿元。
基于国内城镇化率平均2%的增速,机构预计2030年住房租赁市场规模将达到10万亿元,租房人口达2.6亿。
这么大的一块蛋糕,随便咬上一口,能有效补充财政收入。
目前,房屋租赁税所含税项的税种有营业税,城市维护建设税,教育费附加税,房产税。
其中,营业税的税率为租金收入总额的5%,起征点为20000元。
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的7%,但这个有地区之分,纳税人所在地是市区的,税率为7%;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、建制镇的,税率为5%;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、县城或镇的,税率为1%。
教育费附加则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的3%。
房产税则为租金收入总额的12%。
印花税是租赁合同总金额的0.1%,但不足1元按1元贴花。
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出租房屋占地面积乘以地段适用单位税额来计算,地方教育附加按实际缴纳营业税税额的2%来收。
以月租5000元为例计算各税额。
如果是个人出租的话,那么就需要缴纳:
营业税=5000*3%/2=75元。
城建税=75*7%=5.25元。
教育费附加=75*3%=2.25元。
房产税=5000*4%=200元。
加起来是282.5元,占总收入的5.65%!
按照2020年,全国2.2万亿的房贷出租市场规模来计算的话,就有1243亿元。
看起来好像不多。
但这是自然人出租的税收收入。
如果是以单位的名义出租,那需要缴纳的赋税就更高。
同样以5000元为例计算各税额:
营业税=5000*5%=250元。
城建税=250*7%=17.5元。
教育费附加=250*3%=7.5元。
房产税=5000*12%=600元。
加起来总共是875元,占比17.5%!
以2020年2.2万亿的住房出租规模来计算,就是3850亿元。
别忘了,这还是没有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情况。
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的10%。但应纳税额则分两种情况,主要分割点在每次/月收入是否超过4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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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计国家在住房出租市场这一块,最少都能收到五六千亿元的税收。
五六千亿元的税收,已经不少了,能有效补充财政收入。
如果再配合商品房房产税的话,相关税收收入达到数万亿应该是没有问题的,能在一定程度上作为土地出让金的代替。
当然,房产税什么的,就不做讨论了。
即便是住房出租市场,也无法完全收上税来!
因为个人出租户太多了,管不过来。
但如果是像【超群集团】这样的大集团去正规化规范化运营,大量取代以往的个人出租,那就不一样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