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恩的天空永远烈阳高照,阳关照在地面上,空气都仿佛扭曲变形,
即便这样的酷热,多恩人也早已经习惯,
曼伍笛伯爵在十几名骑士的簇拥下,疾驰而来,路边有一处十来米高的小坡,曼伍笛狠抽了胯下沙马一鞭,飞奔上坡,居高而下一看,顿时觉得心中一畅,
这里已经出了赤红山脉,地形多为丘陵,远远望去,高低起伏连绵不绝。
山坡之下,连续数里的多恩骑兵正在闷头赶路。
骑兵们身穿多恩特产黄铜制成的鳞甲,阳光一照如同沙漠之中流淌的黄金一般耀眼!
队伍前方飘扬着曼伍笛家族的旗帜,一个带着皇冠的骷髅,
这是曼伍笛家族的骄傲,据说他们家族的创始人曾经在这里杀死过一个河湾地的古老国王!所以他们的封地也被称为王冢城,
虽然名字和经过都已不可考究,但是他们对此深信不疑并引以为荣!
心里默默计算了一下行军天数,这里距离维尔城已经不到一天的路程了,
接到阳戟城支援维尔的命令之后,王冢城快速整军,带着家族的骄傲四千骑兵踏上了骨路,
“多恩的骑兵可不是用来守城的!”曼伍笛伯爵心中抱怨,
自从跟伊耿和他的龙战斗了几十年之后,多恩人就不在依靠城墙这种无用的设施来防御了,也养成了自己的战争风格,
他们从来都避免大规模的正面决战,依靠轻装战士以及优良沙马进行突击,他们特产的沙马虽然个子小,但是耐力极强,配合多恩人敌进我退,敌退我追,打了就跑的作战策略,取得过无数的胜利。
所以他们几乎从来不困守城市,这次亲王之所以要求坚守维尔城,还要求另外两个城市支援,是因为阳戟城得到了确切的情报,
风暴地人这次来的居然全都是骑兵!
多可笑!纯骑兵能用来攻城吗?他们要跳下马再爬梯子吗?
多恩的城墙再不高大,也不是骑马可以跳上去的!
“距离维尔城还有多远?”
“伯爵大人!”他手下的一个将领,一个千人团的骑兵统领打马上前,也没戴头盔,任凭汗水随着随着满头的乱发甩开,粗着嗓子回道,
“这里距离维尔城不到四十里,天黑之前就可以抵达!”
“很好”曼伍笛伯爵点头,“等进了城,一定要让维尔人好好招待我们,现在命令骑兵加快速度!”
这将军一听,不顾满头大汗急忙说道“大人,骑兵已经拉开太长了,万一遇敌,恐怕来不及组织队形,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