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蒂低头,等看清张恒从桌下递来的那样东西,她愣了愣。
“收着吧,希望等下我们不会用到它。”
温蒂有很多的问题想问,然而等她接过那样东西,张恒也已经从位置上站了起来,冲老牛仔道,“肯塔基安马吗?”
“不,雪花是一匹阿拉伯马。”老牛仔道,“它的速度很快,在平原上没几匹马能追的上它。”
“看来我还得继续学习。”张恒道,他的身子恰好挡住了桌子后面的温蒂,女孩儿也用最快的速度把那件东西藏进了衣服里。
随后三人各自乘上各自的马匹,走出了格伦镇,一路上,老牛仔依旧谈笑风生,不过温蒂却显得有点心不在焉,一直在想着身上的东西。
反倒是张恒接过话,和老牛仔聊了起来,顺便向对方打听了一下附近的风土人情,老牛仔还请张恒尝了尝他的嚼烟。
张恒按照他的指点,将烟丝放在颚下与牙齿之间,过了没几秒,一股辛辣的味道就在口腔里弥漫开来,直奔喉咙而去,尽管有混合的香料掩盖,还是让人接感觉受不能。
据说口嚼烟之所以在美国流行起来,也是拓荒时期的事情,因为牛仔骑在马上很难点烟(风大,而且颠簸),于是想吸烟的时候就把烟丝放进嘴里,只要定时把嘴里的口水吐出来,就能一边工作一边抽烟,方便省事儿。
不过烟汁对于口腔粘膜的刺激更胜香烟,再加上现代社会没那么多让你随地吐口水的地方了,嚼烟也就渐渐的退出了市场。
张恒尝了下味道,也把烟丝吐了出来。
“可惜,”老牛仔道,“你有一口流利的英语,听说还有一手厉害的枪术,但是想在西部混,你还得表现的更像西部人。”
“我的确还有不少要学习的东西。”张恒闻言也没反驳。
“别着急。慢慢来。”老牛仔拍了拍张恒的肩膀,以示鼓励。
三人就这么走到了河谷入口,说是河谷但实际上已经是几万年前的事情了,如今这里早就没有水了,但是两侧的岩壁还留着,的确是个很容易设下埋伏的地方。
“走吧。”老牛仔一马当先走在了最前面的位置,跟在他身后的是温蒂,张恒则在最后面垫后。
三人刚走了没多远,老牛仔就开口对温蒂道,“我得向你道歉。”
“道什么歉?”
“我之前对你说了谎,我不能让你一个人,跟着随便雇佣到的陌生人就上路找你的父亲。”老牛仔拉起缰绳,让马停了下来,转身道,“这太危险了。”
“你阻拦我不想让我找到我的父亲,究竟是为了我的安全,还是什么掩盖我父亲失踪背后的真相。”温蒂针锋相对。
“事情……总是很复杂的。”老牛仔叹了口气,“或许以后有机会我会再向你解释,不过现在,你应该和张恒先生说再见,然后回家了,我可以向你保证,之后我会帮你找到你的父亲的,等待虽然让人难过,但有时候却是解决事情最有效的办法。”
“是吗,那您准备怎么送我回家呢,恕我直言,就算您再年轻个二十岁,也不是张恒先生的对手。”温蒂道。
“也许吧。”老牛仔也不争辩,“好在我还有帮手。”
他说完两边的岩壁后冒出了两个端着步枪的人。
“很荣幸为你们介绍格伦镇的副警长,约瑟夫,还有他的兄弟,乔纳森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