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意的目光太过于炙热和专注,像极了平日里那些花痴女。
景烨自小见多了这种不见掩饰的目光,每一次被这样注视时,都会让他有一种自己是大白菜的感觉。
只是,不知为何,当这样花痴的,色色的目光出现在一只小狗身上时,景烨竟觉得格外有趣。
或许是林意那肥嘟嘟的身子,太具有欺骗性了。
这一刻,景烨对自己的这副皮相竟然有点儿自得。
既然林意以后会是自家媳妇儿,那么身为独一无二的媳妇儿,福利自然得比外人多一点儿。
“看够了吗?”景烨放下手中的书,调整了一下坐姿,使得整个人多了几分慵懒和诗意。
林意的目光更直了,简直有收不回来的趋势。
就连那香气扑鼻,造型可爱的糕点也无法吸引林意的注意力。
一直以为,美食对于林意的诱惑力才是最大的。
现在看来,美色的威力也不遑多让。
“汪汪汪”伴随着叫声,还有林意那摇的跟拨浪鼓似的脑袋。
怎么可能看够呢?看主人的时候,就好像在品尝美食,让她心情愉悦。
景烨也有些愕然,有这么一只小奶狗在身边逗趣,觉得日子都快活了几分。
“过来,教你识字。”景烨突然想到林意那大字不识几个的事实,突然有些头大。
大景朝注重诗书礼仪的教习,若是林意真的有可能变身成人,那么要学的东西还很多。
笨鸟先飞,更不要说林意这只比笨鸟还是笨的蠢狗了。
景烨的声音和煦,嘴角还挂着浅浅的笑意,如同冬日暖阳,夏日晨风,细细听来,直让人觉得天阔云舒,海平浪静,岁月安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