步母这偏心偏的也真够明显的,原主那个傻蛋,居然会为了这样的家庭而毁掉自己的人生,也是蠢得让人生气。
云初没有直接指出步母的偏心,而是端起了碗尝了一口。
江猛带来的野味的确挺鲜美的,肉质弹牙,带着一种独特的味道,不过步母这手艺并不太好,也不知道是不是调味料不够,云初除了吃到鲜味,其他一点味道都没有。
再看其他三兄弟,吃得那叫一个香,一个个狼吞虎咽的,跟饿死鬼投胎差不多。
也难怪,步家这么穷,肯定是吃不上这些东西的,他们也就现在能吃上了。
云初没吃什么,只喝了一点汤,步母本以为云初会闹别扭,可看她这么老实,也很满意的吃了起来。
第二天,江猛很准时的来接云初,虽然说江猛是一个粗人,但是在有些方面,还是挺细心的,也不知道他从哪里弄来了一些红布,还给云初带来了一件红色的新衣裳,面料虽不太好,但是比起云初身上穿的那件到处都是补丁的衣服,还是要好太多了。
“你哪来的银子买这个?”云初接过江猛手中的红衣,有些诧异的问道。
“我用打来的猎物换的,这个布料不是太好,你先将就将就,以后有银子了,再给你买更好的。”江猛搓了搓手,语气中带着一点自责。
大概是因为他觉得,他身为一个男人,却不能给自己的妻子带来最好的,所以心里有点愧疚吧。
云初忽然有点理解原主为什么想和他一生一世在一起的愿望了,这个男人看着五大三粗的,其实有些方面还挺细心的,也难怪她会在以后的生活中动心了。
云初换上了红色的嫁衣,披上了盖头,倒还有一点成亲的气氛。
她有新衣穿,这让三个弟弟都格外羡慕,就连步母都很羡慕云初有新衣可以穿。
只可惜,云初穿的是红衣,要是别的颜色的衣服,步母八成还会让云初把衣服留下来。
由于江猛住在东疾山边上,江猛邀请步母他们去他家里时,步家的人连连摆手,他们可不想去那么危险的地方,万一碰到路过的野兽被吃掉怎么办,本来江猛在家里都准备好了一些东西,想请他们一块去吃的,可是步家的人珍爱生命,没有一个人愿意去,江猛只好接云初一个人走了。
一般新娘子去男方家都是坐轿子去的,江猛请不起人抬轿,就只好从步家开始就背着云初,要将云初背去他家。
云初说过自己可以走,但江猛却执意要背云初,他认为,这是他应该做的,没能让云初坐上轿子,但起码不能让她走路,更何况,云初还盖着盖头。
云初见江猛这么执着,拗不过他,只好任由他背着。
江猛的背很宽阔,背上全是凸起的肌肉,硌得云初肉疼。
原主这副身体本来就很瘦弱,营养不良的那种,全身就只剩下排骨了,所以他的肌肉硌在了云初的骨头上,是很不舒服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