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不是焚烧,是献祭给光之王,”史坦尼斯咬牙强调,“祭品必须是活的!”
“我的看法与各位不同。”丹妮嘴角勾起一丝笑意,问道:“曼斯雷德是如何披上黑衣的?”
老伊蒙想了想,道:“大概三十年前,游骑兵塔格尔在鬼影森林巡逻时,意外遇到一个被屠了村的小部落。全村上下,百十口人,只剩一个四五岁大的野人小孩活着。
他就是曼斯雷德,塔格尔将他带到黑城堡,由守夜人抚养长大,顺理成章地披上黑衣,成为守夜人。”
“四五岁......”丹妮点点头,又问下首的曼斯雷德:“你为何打破誓言,背叛守夜人?”
“呵呵,因为一件衣服。”曼斯雷德惨笑一声,语气复杂道:“我曾经是一名忠贞的守夜人汉子,也以为会一直干下去。直到有一天,我迷恋上名为‘自由’的东西。
那一次,我在巡逻中负伤严重,随行兄弟担心我撑不到长城,便把我送往一个自由民妇女家中——
嘿,都别这种表情,没有艳情。那是一个老矛妇,很丑,很老。她没那种需求,我也没那个**。
养伤期间,她用红色布料修补了我那件被撕裂的斗篷,可回到长城后,指挥官立即让我换上统一的黑色斗篷......
然后,我就跑了。”
“呃,就因为这个?”众人惊呆了。
“连选择自己喜欢衣服的自由都没有,我再不能忍受守夜人的生活,我要自由!”曼斯叫道。
老伊蒙沉声道:“在长城以南,凡是遇到外出公干的守夜人兄弟,只凭他身上的黑衣,任何贵族都会给予食物与补给,甚至当成贵宾般对待,连国王也不例外。黑衣即是束缚,也是我们的旗帜与荣耀。”
“我不要这见鬼的荣耀,我只要自由。”曼斯大声道。
丹妮扶额,脑壳痛。
“你全家都被人自由地屠杀殆尽,还不明白无序的、不可控的自由是多么可怕?”
“上次与你‘口头种族之战’后就明白了,但我真受不了守夜人的约束。”
“他不是当守夜人的料,也不是自愿或者因为罪责披上黑衣,一个孩子,心智不全,迷迷糊糊发下守夜人誓言,这不合理。”
接着,丹妮转换成七神总主教模式,表情突然变得严肃庄重,洁白小脸隐约散发圣洁的光芒:“《七星圣经》第23章,天父对胡戈说,凡是非自愿缔结的神圣婚约、发下的神圣誓言,都不受七神保护,该被众人唾弃。”
在布拉佛斯南方,有一片名为安达斯的丘陵,是安达尔人的故乡。而丘陵之王胡戈是安达斯第一任国王,类似于《圣经》中的大卫王。
《七星圣经》中很多内容都以胡戈与七神对话、交流的形式进行阐述。
在七神教义中,违背神圣誓言与婚约都是与违反宾客权利一样的大罪。但也有前提条件,发下誓言的双方都必须出于自愿。
这里的“自愿”,主要是指发誓的人脖子上没有架着刀,内心是否愿意并不重要。
举个例子,珊莎嫁提利昂,她肯定不愿意,但她与提利昂的婚姻受到七神保护。因为珊莎当时并没大叫大嚷地反对,而是选择了默默忍受。
如果泰温绑着珊莎与儿子结婚,婚姻不仅无效,还会受到诸神诅咒——如果七神真存在的话。
此时,丹妮有点强词夺理。
“如果曼斯的誓言都不算数,这世界上便没有神圣誓言了。”史坦尼斯瞪眼道。
“我并没有说不算数,但特殊情况特殊处理。他一个孩子,你们就不能宽容一点?”
孩子?
曼斯·雷德面色扭曲。
“他不是小孩,年纪比你大多了。”梅利斯特爵士嘴角抽搐道。
丹妮也囧了一下,摸了摸鼻子,尬笑道:“此时长城不是收留了几百个自由民少年吗?他们都是临时守夜人,长夜之后自由选择离去。曼斯雷德的情况与他们相识,只是守夜人收养的孤儿,算不得正统守夜人。”
“这是你新制定的规则,仅适用于此时,而非守夜人传统。”史坦尼斯严肃道。
丹妮往椅背上一靠,斜眼瞧着他道:“你们就这么想让他死?”
“律法就是律法,不容私情!”史坦尼斯坚决道。
“你脑壳有毛病!”丹妮不客气指着他,嘲讽道:“一点儿政治智慧都没有,把曼斯雷德控制在手中,号令塞外走散的十来万野人部众,不好吗?
杀了他倒是干脆,可马上,野人就会角逐出新的首领,新的塞外之王,然后再来骚扰长城,甚至与异鬼勾结......
留下曼斯,无论他能不能被控制,无论他的命令还有多少人听从,可有他占了塞外之王的位置,新的野人王就没法产生,野人也就团结不起来。
纵有十万野人,一群散兵游勇,也对长城再无威胁。”
守夜人、鹿党爵士、野人都呆呆看着龙女王,又震撼又惊惧:龙女王好有道理,龙女王好可怕!
二鹿暴怒的表情也慢慢凝固,张开的嘴巴合上,竟认真思考起来。
“啊,杀了我,你们杀了我吧!我有罪,我背誓,我带兵入侵长城。”曼斯突然嚎叫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