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利昂有一瞬间的恍惚,脚步放缓,嘴里喃喃道:“我13岁时,和詹姆一起从强盗手中救下一个可爱的农家少女,她爱上了我...也许吧。
反正我很爱她,真的。
我收买了一个修士,让他为我和泰沙安排一个简陋而无比甜蜜的秘密婚礼。”
“该死,你的第一次这么美好,却骗我把第一次交给一个妓|女!”
伊耿咒骂一声,就要转身离开。
“你先把故事听完,”提利昂拉住了他,“听完后,你一定会迫不及待找个妓|女,把自己的童男之身和纯情一起交付出去。”
“你说。”伊耿硬生生的说。
他改变主意了,侏儒13岁就......他今年都17了,的确不能再当男孩了。
“后来,我老哥告诉我,那场英雄救美是个骗局,泰莎只是一个妓|女,被他花钱雇来让我体验男女之事的。”提利昂道。
“呃......”伊耿愣了愣,犹豫道:“弑君者有点过分。”
提利昂停下脚步,回过头,神色复杂看了他一眼,道:“我多么期望他当年也与你一样的想法。”
伊耿没回话,提利昂继续道:“我哭,我闹,我不信,我要泰莎,我那时才13岁,也没什么国仇家恨,比现在的你嫩太多了。”
“然后呢?”
“我父亲为了让我认清现实,便把泰莎交给一营士兵,一人一枚银币,就能上她,一百个守卫,一百枚银币。”
伊耿打了个哆嗦,喃喃道:“你父亲是个禽兽。”
“很好,在这方面,我们达成了共识,”提利昂欣慰点点头,又叹道:
“禽兽的父亲生下禽兽儿子,我当时一直站在边上看,看呀看,看得我老二都快爆掉了,然后我成了第101个。
为此,我父亲向泰莎支付了一枚金龙。
按照他老人家的话,兰尼斯特总该高人一等,出价也该比一般人高。”
“你真是个禽兽!”伊耿冷冷道。
“小子,等会咱们做个游戏,你要是赢了,我便向天空大喊三声‘提利昂是禽兽’,如何?”提利昂诡笑道。
“什么游戏?”
“等会你就知道了。”
伊耿又沉默了。
这时,他们已经走下金字塔。
门口看守阶梯的无垢者练习生只看了他们一眼,便解开栅栏。
提利昂在广场前寻了一辆悬挂煤油灯的白漆马车,向车夫递过去几枚铜币,便把小伊耿拉了进去。
“动作这么熟练,不是第一次了吧?”伊耿怀疑道。
“我一个正常男人,来奴隶湾这么久了,当然不是第一次。阿斯塔波虽不如瓦兰提斯繁华,却也有不打烊的集市,你早该跟我出来逛逛的。”提利昂道。
“女侏儒分妮喜欢你,我们都能看出来。”伊耿突然道。
“分妮......”提利昂愣了愣,叹息道:“分妮是个好姑娘,我不想伤害她。”
伊耿奇怪地看着他。
“嘿嘿......”提利昂惨笑一声,问:“你知道故事的结局吗?”
“什么故事?”
“泰莎和泰温。”
“泰莎哪去了?”伊耿问。
“我也想知道,为此还特意问过我老爹。我们没谈拢,于是......他被我|干掉了。”提利昂耸肩道。
“你疯了,”伊耿瞪大双眼,震惊道,“就为了十几年前的一个妓|女,你杀了你父亲?”
“比武审判之后,詹姆逼迫瓦里斯救我走,也许以为最后一次与这个畸形的、可怜的弟弟离别,也许詹姆突然良心发现,他告诉我一件事。”
“什么事?”
“他骗了我,他和我老爹都骗了我,泰莎不是妓|女,至少在遇到我们这一家子禽兽之前,她只是个纯洁又善良的农家姑娘。”
“啊——”伊耿骇然,瞪大双眼,“难道,泰莎真心......”
“她当时压根不知道我兰尼斯特的身份。我和詹姆穿便服,一副三流雇佣骑士的打扮。
也许,她起初只以为我是高大英俊的詹姆骑士的宠物,一只畸形小魔猴。
不过泰莎完全不在意我侏儒的体型,她甚至觉得我这么小、这么可怜的侏儒却敢对凶悍的强盗战斗,非常勇敢。”
提利昂伸出三根手指,“这样的女人,我一辈子只遇到过三次。第一次是泰莎,第二次是雪伊...假的。
我以为雪伊是第二个泰莎,我也把她当泰莎一样爱恋,然后,她亲自向我证明泰莎多么稀世罕有。
第三个,是分妮。我不确定,如果她不是侏儒,还会不会爱我。但毫无疑问,现在她的爱与泰莎一样真诚。”
“既然如此,你干嘛不娶了她?”伊耿疑惑道。
“这种话也就你这种初哥说得出口。如果你心中时刻装着一个人,就不会再去招惹另一个值得同样怜惜的人。”
“嘎吱——”
马车停下,神庙**园内的靡靡之音传入耳边。
前排的马车夫敲了敲木板墙,轻声说:“野火大人,到了。”
提利昂跳下车,手里捏着一枚银币,对车夫说:“记住,叫我‘狮王’、‘雄狮’、‘怒狮’都可以,但别叫我‘野火大人’。”
“好的,野火大人。”
侏儒身子一僵,又把银币塞回口袋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