凯点了点头,然后站起身往外走。“我们去号角旅馆!”
“诶?那我呢?我怎么办?”
埃德·布鲁巴科看警察就这么走,有点懵逼。
“金,你安排人起诉这个白痴,罪名他刚刚都交代了。”这种人监狱教育没什么用,但关起来,怎么也比放在外面强。
……
号角旅馆在芝加哥南中国城地段附近,这里的治安相对于芝加哥市南城泛指60街以南的区域来说,要好上不少,但和市中心比又差了不少,晚间也经常会有抢劫案件发生。
一些不怎么正规的旅馆会在这边安家。
当凯他们找到这家旅馆的时候,发现这里已经停止营业了。金和海莉了解下情况,才知道,最近这家旅馆打算翻新,所以停止营业了。于是他们根据当地警局的资料,拨打了号角旅馆老板的电话,可电话一直都在通话中。
这样打了十几通电话,还是这样。
于是凯顺着警局给的资料,去往了老板的住所。
可当他们找到老板的住所时,发现他家门的塞满了各种账单和信件,看起来有段时间没人拿这些东西了。等到凯走到门前,立刻让金通知警局,然后他和海莉破门。
就在刚刚凯问道一股血腥味和腐臭味,里面有尸体!
破门而入之后不久,海莉就狂奔着冲了出来,扶着信箱疯狂的呕吐。
里面的确是死人了,而且死状极为凄惨。
那个旅店老板死在了自家的餐桌前,尸体已经高度腐烂,他的手脚被铁丝捆绑椅子上,上半身倒在了餐桌上,而餐桌上堆满了已经腐烂的食物。这个老板是个胖子,可他的肚子明显大的有点过分,和他的体型非常不协调,结合餐桌上堆满的食物,明显死前吃了很多很多东西。
胖子尸体上那些深深浅浅的伤痕和淤青和脑袋上圆形的痕迹,凯拿出自己的枪和他脑后的圆形淤痕对比了下,发现挺吻合的,这说明,明显是有人用枪逼着他这么吃的!
很快当地的警局立刻干了过来,封锁现场,做现场勘验。
经过初步勘验,这个胖老板的死因是因为内出血后的重度感染导致内脏衰竭而死。
这说明,被害者死的很缓慢……
很残酷的死法。
可这对凯要查的案子却不是什么好消息。凯又在房间里转了一圈,发现冰箱下面有被搬动过的痕迹,这个胖子明显不怎么喜欢打扫房子,冰箱周围有着很明显的灰尘堆积,从灰尘的痕迹上可以看出,这个冰箱被搬动过,然后又被移动回了原位。
凯将冰箱搬开,发现冰箱背后被人用油脂写下了一个单词“guttony”暴食!
虽然不明白凶手为什么会留下这么线索,但也确定了凯之前的猜测,胖老板是被活生生撑死的!
guttony在英文中,特指七宗罪中的暴食,指如饕餮般浪费食物或过度放纵食欲、酗酒,过分贪图逸乐。凯不知道凶手到底要表达什么意思,但显然不像是一般的凶杀案。
从现场的痕迹可以推断出,凶手在这里呆了不短的时间。如果只是单纯的凶杀,凶手完全可以使用更加简洁明了的手段。毕竟在犯罪现场多停留一秒,对凶手本身来说,风险也会大一分。可偏偏他就选择了这种最麻烦的手法。
要知道一个人要吃东西,吃到把自己撑死,那可不是几分钟就可以办到的,如果加上受害者的反抗和一些应激反应,最起码要消耗几个小时,甚至更长。
这反倒让凯觉得,凶手的动机绝对不是什么仇杀、情杀或者谋财害命之类的。他有更深层次的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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