蒋寒月,叶娇……
烈焰法官中的司法法官有迹可循。其在缺人时,曾以控方身份出席过烈焰法庭。但是可以感受到对方对控方工作并不熟悉,同时其也具备了一定的庭审经验。其次,烈焰司法法官对自己的态度一直很好,很平和。
作为一位参与多部法律修订的司徒岩,显然接触过很多因法律漏洞而无法制裁嫌疑人的案件。有可能导致他对现行法律存在一定的不满。
曹云为什么对九尾不承认法律有漏洞,却在内心承认法律存在漏洞?原因自然是曹云对九尾撒谎,为了己方利益而撒谎。
司徒岩完全退出律师行业,转而成为教授和从事修订法律工作。犯伍在大名城出现和司徒岩必然有直接的联系。有人快捞到司徒岩,烈焰见势不妙,于是有了大名城。犯伍的表现应该是吸引了某些人的注意。
哎呀呀,缓兵之计呀!烈焰争取到了足够多的时间,估计已经把司徒岩给洗白了。呵呵,烈焰倒逼李龙辞职,十有八九是李龙在暗中调查。李龙被大名城犯伍牵制,导致其没有乘胜追击。现在的李龙很可能只有司徒岩的名单,但没有洗白后司徒岩的犯罪证据。
看,自己多牛掰,直接把所有事情都推理出来了。
对还是错?无所谓,曹云才不理会自己的推理是对还是错,就是散散心,随便胡乱猜想。猜对了没奖励,猜错了没惩罚。
这是个好兆头,说明了曹云在四面楚歌中具备了突围的良好心态。阿拉伯谚语:有好的心态未必会赢,没有好的心态肯定会输。
……
第二庭是一场硬仗,也是一场很传统的庭审。控辩双方对对手了如指掌,双方寸土必争的进行搏杀。看律师电视剧如同看人背书:根据XX国XX法律XX条XX歀,听起来超级神圣庄严无比,显示自己无上的记忆力,实际上完全是凑时间和虚张声势。
真正好律师对法律了如指掌,对错心中有数,不需要去强调说明。诸如盗窃罪属于刑罚哪一条哪一款?背出来就显得很牛?面临盗窃罪的指控,控辩双方第一印象不是盗窃罪来源哪个条款,而是盗窃罪关键组成部分。以盗窃罪为例,专业律师立刻能在脑海里出现几个概念:第一条: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如果是盗窃破坏,则不算盗窃。数额较大,立刻联系金额确认是否为较大。
故意杀人罪也是如此。
本庭第一环节:叶娇是否单独购买了两瓶水,这是凶器之一的认定,非常关键。
检方武器:叶娇向王证购买了两瓶矿泉水,并且声称自己男朋友可以打开瓶盖。
辩方武器:王证无法确定叶娇购买矿泉水的时间是案发当天,还是案发之后。叶娇因为心灵受创,有多位证人证明其精神很不稳定,不排除叶娇独自故地重游的可能。至于男朋友,一个可能是叶娇内心无法承认南文已经死亡,一个可能是不想和猥琐王证有过多纠缠。
这个辩题内容非常丰富,曹云毫不客气的对王证进行人身攻击。同时拿出资料表明,王证在网络上冒充高富帅欺骗小姑娘。九尾认为这不能说明王证人品有问题。曹云认为只要叶娇认为王证猥琐,那就足够了。
叶娇:“嗨……是有一点害怕,但是我知道大叔是好人。”
九尾和曹云一起看叶娇,你这什么鬼答案?
叶娇被两道目光照射,瞬间结巴:“他,他流口水。但应该是好人。”
九尾心中一咯噔,叶娇这态度好容易让别人取信。就连王证都下意识的一吸口水:“你误会了,我没有其他的想法。”
叶娇鞠躬:“对不起。”
庭审呢!配合一点好吗?九尾不敢在纠缠,再纠缠会让陪审团更加相信叶娇。
第二环节:氰化钾的来源。
检方武器:叶娇做义工的收容所,经常需要对宠物进行安乐死,安乐死用的药物就是氰化钾。
辩方武器:曹云出示了南文公司的承包运输有毒化学废料的业务资料,同时说明南文在案发前三个月,四次亲自前往多家工厂,有机会接触到氰化钾。
结论:辩方和控方都无法拿出铁证,也无法说服陪审团相信氰化钾由谁提供。
凶器辩证环节结束后,九尾憋的怒气已满,开了大招:视频,报警电话的冲突。
曹云出卷轴,召唤己方证人司徒岩。
……
司徒岩上庭后,法官站立起来向他致礼。司徒岩向这位曾经的学生回礼,走到了证人席。在曹云的询问下,司徒岩说明了整件事。一旦司徒岩的证词立住,陪审团们很可能会采信叶娇所描述的当时情况。因为司徒岩在司法界的身份与地位很高,他自爆说明一切,是有相当可信度的。
曹云:“大家都听出来了,司徒前辈因为关心自己的学生,做了一件错误的事。司徒前辈也知道,自己出庭作证之后要面临的惩罚。没有再比一位名满天下的老者晚节不保更悲惨的事,即使这样,司徒前辈还是上庭说出了真相。法律无情,人有情,谢谢司徒前辈。”曹云向司徒岩鞠躬表示敬意。
听审席响起鼓掌声,司徒岩向听审席致力:“对不起。”
法官:“由检方询问证人。”
九尾走到司徒岩面前:“司徒前辈,如同辩护律师所说,我本人也很佩服司徒前辈的勇气,勇于承担一切的勇气。”
司徒岩:“做错了事就要承认。”
九尾道:“可是我不明白,当时为什么你能毫不犹豫的选择做错事呢?也就是当时你为什么没有犹豫的情况下,就教导叶娇怎么处理重要物证,怎么布置现场呢?你是怎么想的?”
庭审之双刃剑,对对方有利的证人就必须接受我方完整的拷问。
作为九尾的老对手曹云从九尾的动作和表情上读出了杀气:九尾有破司徒岩证词的准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