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国都的途中,洪国忠进入一个个城池,卖掉一些东西,扫荡一个个药铺。
横扫蛮荒之时,他得到的财物,至少价值一亿两白银。
高等级的宝石,一颗就能卖几千上万两银子。
蛮荒的蛮人,至少被他送走九成九。
蛮人积累无数年的财富,大部分都变成了他的战利品。
要不是储物戒指的容积有限,洪国忠还能装走更多的东西。
念头一转,洪国忠买了一百个玉盒。
储物戒指之中的玉盒,总共只有五个。
遇到成群结队的妖魔,五个玉盒怎么够?
“一滴妖魔精血,能拍卖二十万两银子。”
“以后遇到妖魔,取走它们的精血。”
妖魔精血也就拳头大小,存放二十万两银子的空间,至少能放下两千滴妖魔精血。
之前干掉那个中阶妖魔,洪国忠担忧了十几天。
连续几个月,大秦境内都没有异状,他顿时松了一口气。
有储物戒指的妖魔,要么身份不简单,要么运气很好。
就像某些运气很好的人,走路的时候都能捡到钱。
中阶妖魔捡到一个储物戒指,又不是不可能。
走走停停的洪国忠,用了三个多月,才回到国都。
这三个多月时间,他卖掉不少东西,买了很多珍贵药材。
每天以药材充饥,洪国忠的实力,提升了一大截。
不死之身的能力,超乎他的想像。
各种各样的药材,都能转化成相应的能量。
“灵魂之力能够覆盖方圆五千米,身体力量至少百万斤,下丹田之中的纯阳真气全部液化,而且液态的纯阳真气,已经将下丹田装满了。”
“屠戮蛮荒的我,被人取了个杀神的绰号。”
平复一下心情,洪国忠逛了逛一个个药铺,大肆购买药材。
丹药价格贵,性价比低。
他的身体,能够将药材的药力,转化成增强精气神的能量。
直接吃掉药材,药材的药力,不会浪费一分一毫。
美中不足的是,药材口感和味道都不好。
回到镇魔司,在丫鬟小玉和小影的服侍下,心情美美的洗了个热水澡。
小玉和小影都是在青楼买的,还未出阁的二女,他花了六千两银子。
肆意享受了几个小时,舒舒服服的睡了一觉,洪国忠开始修炼。
“先炼体,再炼神。”
看了几遍不灭金身,洪国忠试着修练起来。
随便修炼了一遍,不灭金身就被他修练到最高境界。
不是不灭金身的等级低,而是他的身体强度,远超不灭金身的上限。
一门又一门横练外功,轻轻松松修练到极致。
“蛮族的功法,不过如此。”
振奋一下精神,洪国忠修练起得自蛮族祭司殿的精神秘法。
“荒古炼神术比我的魂诀强出不少。”
沉浸于荒古炼神术的修炼,洪国忠忘却了时间的流逝。
东方诏坐等又等,也没等到洪国忠。
来到小院的天阶除魔使,都被小玉和小影阻挡在外。
别说是天阶除魔使,就算是镇守使,也不敢打扰洪国忠。
单人单刀,横扫蛮荒,洪国忠的实力,镇魔司上下忌惮不已。
之前还以为那个中阶妖魔,是身受重伤之时,被洪国忠干掉的。
蛮荒数以千万的蛮族,被屠戮殆尽的事,镇魔司已经知道了。
一人灭一族,之前死掉的那个中阶妖魔,不出意外,并没有身受重伤。
......
皇宫,御书房。
看着手里的情报,大秦皇帝古玄机陷入沉思。
“陛下,洪国忠加入镇魔司不到三年......”旁边的老太监打破沉默。
“你觉得册封洪国忠为蛮荒领主,统领蛮荒一切事务......与明月公主完婚之后,就让他去蛮荒任职,如何?”古玄机想了想后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