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晚的荒野之中。
一辆白色的越野车正高速行驶着。
道路颠簸不止,车速却始终不减。
坐在副驾驶上的昆本,扶着车门,在剧烈的摇晃下,几乎要吐出来,表情痛苦道:“我说...咱慢点行不行?又不急这一会!”
驾驶座上的风老头开着车,脸色显得有些兴奋,脚上死死踩着油门,车速仍在不断提升。
他语气愉悦道:“你可是个年轻人,开不了快车还能叫年轻人吗?”
“我能开快车...但快车不是你这么开的。”
昆本跟着这老家伙从黑暗深井出来之后,抢了一辆越野车,说什么非要在“热潮”期间去往荒野的“地下城”,见一些不知死活的老朋友。
按照原本的计划,打算由昆本来驾驶,可这老家伙非说想要再年轻一回,体验飙车的感觉,便硬是坐上了驾驶座,踩着油门就走。
从进入荒野开始,车速就没减过,甚至好险几次差点翻车。
老家伙还一直念叨着如果能有人跟自己来一场飙车就好了。
可惜这荒漠之中荒无人烟,别说飙车,就是连个人影子都见不到。
因此也难免有些煞落了老家伙年轻的心态,不由的感概道:“任由时间过去多少年,沧海桑田物是人非,可唯有这荒漠未曾变过,依旧是老样子,让我想起二十年前的时候了。”
他车速开的快。
此刻沙漠之中已是夜晚,尽管没有如同都市里灯光的照射,但借着天上璀璨的星辰,以及皎洁如玉的月光,百米开外倒也能看的清晰。
朦胧的月夜,反而为这荒野增添了几分诱人的姿色。
就像是女人穿衣服时,半露不露,若隐若现,有种含苞待放的感觉。
要比起脱光了站在那,更加吸引人。
风老头开始感慨起自己年轻时候风流倜傥的经历。
“当年在西区的时候,有一个知名的大美人,曾经也是上绅贵族的一员,只不过后来家道中落,他们被迫退出了贵族界。”
“那时候我们都叫她蔷薇,一张脸长的可谓冷艳无双,绝美之际,别看不爱笑,但白净的皮肤,配上清冷的眼神,真是让人有种强烈的征服欲。”
“可惜就是这小娘子性子太烈,动不了,当时谁也拿她没办法,只有老子我得到了她的青睐,成功来了一回鸳鸯戏水,你知道我怎么做到的吗?”
“不知道...”
在剧烈车身的摇晃下,耳边听着风老头过去的风流韵事,还要时不时回应一句,昆本胃里可谓翻江倒海般难受,就差最后一下,怕是要吐出来了。
风老头笑言道。
“她说只要我能帮她杀几个人,她就嫁给我。”
“我那时候二十多岁,怒发冲冠为红颜,提着刀直接去了,你可知道我杀的人都是谁?”
风老头有些自豪道:“那可是二十年前,西区三队的队长,当时还不是现在的队长曾云星这小子。”
“现在三队的队长曾云星,还是我杀了以前的队长替换上来的,以前的队长叫皇甫仁,别看名字起的好听,王八蛋一个。”
“这狗东西经常借用三队招收秘书的名义,找一些年轻女孩到自己麾下,像是选妃一样,祸害这些姑娘。”
“我杀他的时候,他正在自己家里,把那新招来的秘书小姑娘往床上推,手上还拿着绳子,绑住了那姑娘的手脚想要吊起来,玩的也真是够变态的。”
风老头像是有些牙痒痒似的,声音恶狠狠道。
“我直接走过去,一刀把他肚子割开了,抽出来肠子缠在他脖子上,直到勒断气才松手。”
“等杀了他,我提着人头去找蔷薇,结果这姑娘却又死活不同意嫁给我,开始翻脸不认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