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后两个人寻找着回去的道路,沿着山坡一直走,天渐渐黑了下来。
直到深夜,两个人也没有找到出去的路。
最后实在累了,温良就找一个适合的地方开始生火。
坐在火旁,何雪儿突然对他道:“你给我的感觉,和之前不一样了。”
“是吗?我之前给你什么感觉?”
“很无赖,很烦人,让人讨厌,而且说话很冲。”
“那是因为你自己说话都很冲,我只是配合你罢了。”
温良反驳了一句。
何雪儿也没生气,笑了笑道:“我承认第一次和你见面的时候,是比较冲,因为那个时候...我心情不好。”
“心情不好?你可真会轻描淡写,你那时候都破釜沉舟了吧?恨不得同归于尽!”
说到这,温良故意坏笑问了一句:“我破坏了你的婚礼,你现在还和我坐着聊天,不怪罪了?”
“那算是什么婚礼?”
何雪儿皱眉道:“我从来没喜欢过陈凉,更不用说嫁给他。”
“那你想嫁给谁啊?”
温良随口问了一句,道:“记得你之前还说什么英雄,怎么,你心里还有一个英雄?”
“这就不关你的事了。”
何雪儿笑了笑,道:“不过还是很感谢你,你今天骑车带着我,让我意识到,人生是不同的。”
“你这么说其实挺可悲的,连摩托车都没坐过,你以前人生要惨到什么样?”
说到这里,她似乎回想了自己的过去。
“我虽然...曾经是何家的千金,但实际上很多事情我都没有坐过,也没有尝试过,像摩托车这种更不可能,我父亲从始至终都只是把我当成攀附上层的工具而已,他不让我随意出门,害怕我会逃走。”
“虽然我从来不缺什么东西,但如果不是今天,我并不知道,人生可以有多种选择。”
“明白了,你是深居简出的大小姐。”
温良总结了一句。
“你可以这么说。”
何雪儿没有否认,平静道:“所以这次,我想为自己活着,多去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。”
“骑摩托车你觉得很有意义?”
温良忍不住反问了一句。
“可能对你来说比较普通,但至少我觉得有。”
“那你下一步准备尝试什么?”
“不知道,或许你可以为我推荐一下?”
她语气很诚恳,是真的在寻求推荐。
温良想了想,道:“如果你觉得摩托车有意思,那我建议你也可以试试玩摇滚。”
“摇滚?”
何雪儿听到这两个字愣了一下。
温良认真道:“摇滚最配摩托车,记得一定要穿一身黑色皮夹克,戴上墨镜,还要嚼着口香糖,唱歌的时候,嘴巴要贴在麦克风上,哦对了还有,唱歌时一定要记得甩头!”
“甩头?为什么?”
“因为这样才够摇滚!”
“好像很有趣的样子。”
何雪儿笑了起来,想象着那种场面:“我会考虑你的建议的。”
温良没想到她还真接受了!
一想到这么一个模样美丽到了极点的千金大小姐,抱着电吉他在舞台上穿着带钉的黑色皮夹克,嚼着口香糖,疯狂甩动着自己的头发...
场面一定十分具有冲击力!
两个人聊了很久,最后都累了,才依靠着树木昏沉沉的睡去。
第二天,终于找到了出去的路,分开时,温良再三提醒,三天之后自己会去何家!
不要忘记约定!
何雪儿一脸认真的点头:“我是个信守承诺的人,不会忘记的,三天后我会在何家等你。”
温良提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。
他一路回到了宅子,到了门前,才猛然一拍大腿想起来:“卧槽...忘了帮李驼寄信了!”
又拉着脸返回了2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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